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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表面的世俗化特征,并非真正的世俗化(7)

美国的本质:基督新教支配的国家和外交 作者:于歌


依据这些教义,新教徒主张政教分离。作为新教的始作俑者,马丁·路德通过对耶稣的“恺撒的归恺撒,上帝的归上帝”的教义的诠释,阐述了政教分离的意义,他说:

教会与政府分属两个不同的王国,教会管的是属灵的领域,教会通过传播福音,来给人带来属灵的公义性。政府管的则是世俗的领域,政府通过扬善惩恶来保证社会的和平和秩序,它不可能给人带来属灵的公义。政府的唯一任务是专注世俗的秩序,教会的唯一任务则是宣讲和教导耶稣基督的福音。它们两者在人的生活中承担不同的功能,分管不同的领域。

同样,依据这些教义,新教徒主张信仰自由。既然“信仰是上帝的恩赐”,来自于上帝,那么,个人和团体就不能限制别人的信仰。新教徒说,当年耶稣在传播福音的时候,对不信者也并没有强制,他只是通过教训和传道让人们悔改,并没有诉诸任何强制力。马丁·路德在给德意志亲王的信中说:“政府的职能不是禁止或教导人们宣讲自己想要的东西——无论是福音还是谎言。”

新教徒对政教分离和宗教自由的执著,还源于自己在天主教统治下遭受长期迫害的体验,以及对天主教长期政教合一体制所带来弊端的反省。这些弊端,在新教徒看来,都有害于信仰。

首先,政教合一带来的最为明显的弊端,是宗教迫害,而宗教迫害会使信仰带有屈从或伪装色彩,从而有损信仰的真实性。

基督教在获得政权的支持之前,内部的正统与异端的斗争仅限于教义的争论,并没有血淋淋的宗教迫害。在原始教会时期对诺斯替主义(Gnosticism)的排除,在教父时代的“三位一体”信仰的确立,都没有伴随对异端的肉体的压制。在基督教成为罗马的国教之后,因为与国家权力的结合,教义之争逐渐演变为宗教迫害,教会的控制者为维持自己教义的正统性开始用暴力对待异端。在中世纪,天主教获得了对欧洲社会的政治、文化、思想的绝对支配权之后,宗教迫害发展为统治者对整个社会的所有持异见者的全面压制,魔女裁判、异端裁判、火刑成了这个时代的特色。中世纪末期,基督新教因为对天主教的世俗以及神学权威提出了抗议和挑战,成了天主教剿杀异端的最大规模的牺牲品。在几百年的天主教对基督新教的迫害中,有大量的新教徒被屠杀,仅在1572年8月23日一个夜晚,新教的胡格诺教派就在巴黎被天主教的国家势力屠杀了2000多人。英国著名作家斯迈尔斯(Samuel Smiles)写的《信仰的力量》一书,详细地记载了法国天主教徒动用国家力量对新教徒实施的迫害,上万人被屠杀、流放、禁锢,或被剥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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