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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王当道(15)

一言难尽:明与前清历史现场 作者:张嵚


“篡位”的朱棣,要想收拢人心,除了发展生产外,同样重要的还有笼络读书人。朱棣的第一个办法就是“扩招”,永乐元年(1403)科举考试前,朱棣询问礼部,洪武朝时代,每次科举录取人数一般多少?礼部回答说,通常也就几十个人不等。朱棣大手一挥:太少了,本期扩招。结果是年科举,明朝录取进士总共四百七十八人,数目之多,为明清两代之最。

笼络士人的朱棣,在治官上,同样延续其父朱元璋严格的一面。朱棣北征时,户部尚书夏原吉因反对北征遭下狱。兵部尚书吕震受命代理户部工作,胆小怕事的吕震因此惶惶不可终日,朱棣得知后,立刻命令十名内侍监视吕震,并且警告说:“如果吕震突然自杀,那么受命监督吕震的内侍们,也都要统统陪他死。”

严格治官的朱棣,与朱元璋最大的不同,就是注重强化法律,尽管早期大肆诛杀,但他更反复强调“用法当以宽”。他在位时期,确立了明朝独特的死刑复核制度--五复奏。即对于死刑犯人的审核,要经过五轮的审查。永乐六年(1408)十一月,法司宣判一起死刑案件,判处死刑犯多达三百人,朱棣得知后立刻下令复议,结果,查出其中二十多人冤枉。从此之后,明朝法律,改变了朱元璋时期死刑过滥且有法不依的弊端。依律行事,渐成明朝司法的主流。

对于法律的执行,朱棣本人也以身作则,不但在亲旧犯法时毫不通融,甚至在“权大法大”的问题上,也作出表率。《明史》记载,一次明朝户部发生冒支钱粮案,朱棣闻讯大怒,当场下令将犯事官员全部处死,负责案件的刑部官员回答说:“按照法律,这些案犯罪不当死。”朱棣立刻醒悟,当场改口说:“是我一时气糊涂了,居然把律法忘了,那就按照法律办吧!”之后明朝历代皇帝,每当出现以权力干涉律法的事件时,总有直臣搬出这则典故,用来谏阻皇帝。

朱棣在位时期的大功业不断,外交方面,“郑和下西洋”与“陈诚通西域”皆举世闻名,带来的结果,诚如《明史》中所说,明朝的威名“远迈汉唐”,列国使臣纷至沓来,朝拜朱棣。而各国朝见时的贺表内容,也非常丰富多彩,有“认神仙”的,比如满剌加国国王亲自来朝拜时,在贺表里奉承说,我们国家风调雨顺,国泰民安,政治清明,这都是因为大明皇帝保佑啊!也有“认爹”的,比如帖木儿帝国国王哈鲁,他在永乐十九年(1421)遣使朝见朱棣时,送上一匹马,国书中特意写明,这匹马是自己父亲老帖木儿当年的坐骑,自己做儿子不敢骑,思来想去,还是朱棣骑比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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