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大学经济学家肯尼斯·罗格夫(Kenneth Rogoff)提出了一个类似的方案。在罗格夫的提议中,不是让房主变成租户,而是将借贷款的一部分转化成为股权投资。这样一来既能把房主每月支付的抵押额度降到可以承受的水平,又没有减少房主的偿债义务,因为在经济条件好转后,房主就不需要再支付银行的股权收益,而需要重新支付其所欠的抵押贷款。我在担任阿肯色州州长期间,就提出过一项与罗格夫构想相似的计划,用来处理州内银行与困难农户之间的关系,并在州议会获得通过。州里的银行并不想让银行监管机构认定其不良贷款过多,因而不愿收回农民的抵押赎回权。我们当时的法案允许银行将贷款债务转换成为部分农场产权。避免丧失抵押赎回权的农民可以在偿还贷款后,将银行拥有的部分农场产权重新转换成为债务给予偿还。罗格夫的想法是可行的。
(3)对于前两种方案都行不通的业主,就应该加速收回房屋赎回权,并帮助业主寻找可以租得起的房屋。
(4)此外,政府要鼓励作为抵押贷款持有者和服务者的银行,以及房利美、房地美、退伍军人管理局和联邦住房管理局将它们手中的住房进行装修,并以最低的价格出租,使这些住房在短时间内有人入住,房屋状况不再因无人居住而恶化。这比让房利美和房地美每个月不断向市场投放数以千计的丧失抵押赎回权的房屋,不断拉低房价,造成那些有人居住的房屋跟着跌价要好得多。
(5)倘若我们想要通过这一努力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的话,需要对将要出租的房屋进行能源审计和节能改造。通常来说,一名拥有专业知识的合同工人一天的节能改造工作就能节省最少20%的家庭耗电。尽管房屋的电费会下降,但是租户租金水平在改造成本收回之前保持不变。通常而言,节能改造费用会在改造完成后12~18个月内收回。一旦业主收回节能改造成本,租金也会随之降低,省下20%的电费支出。同时,在房屋节能改造上每投入10亿美元,就能创造约8 000个工作岗位。银行在提供贷款支持房屋改造的过程中几乎不用承担任何风险,改造承包商为了得到改造工作,会对改造后的节能效果提供担保。或者,联邦财政部可以动用“不良资产救助计划”资金中准备解决抵押贷款问题的剩余资金。我觉得这笔资金的总额应该会超过400亿美元。在动用这笔资金过程中,政府和银行一样,也将连本带利收回投资。
那为什么我们现在还没有采取这一措施呢?我最近读到的一些文章说,银行之所以不愿削减抵押贷款偿还额度,是因为它们从收回抵押赎回权的财产中获利更丰。我跟一些银行家进行过交谈,他们对此予以否认。他们说收回抵押赎回权的房屋维护费用高于银行收回抵押赎回权的费用。
在我看来,影响这一问题得到全面、快速解决的障碍有三个:
第一个问题,虽然减少房贷本金对经济发展具有积极影响,但是持有抵押贷款的公共机构和联邦房产管理局都不允许这样做。由政府造成的抵押贷款大额持有者,即房利美和房地美,也允许减少房贷本金偿还额度。这两家机构在2004~2007年大量买进次级抵押贷款,政府向它们提供了超过1 400亿美元的援助,帮助它们渡过难关。一篇最近的媒体报道提出,房利美在其某个抵押贷款客户3 000美元的债务到期违约后,花了27 000美元收回了其抵押赎回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