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03

马可-奥勒留 作者:(英)弗兰克·麦克林恩


罗马帝国首先是一个热衷于征服的帝国,这个简单的事实对社会的每个方面都具有深厚的意义。这个帝国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就是被征服者的进贡,奴隶贩卖的间接税、关税,以及来自不动产、矿山和其他财产的税收。罗马税收的水平相对而言是比较低的,部分原因在于税收主要用于弥补战争和防御的开销;部分原因在于纳税人都是战败者。从公元前167年到公元4世纪,意大利的城市居民没有交任何土地税。这个系统本来就不公平,诸省的纳税人纳税的唯一回报就是获得和平和安全,而意大利人有一套适当的关于法律和秩序、公正和公平的体系(不讲述罗马市民享有的特殊权利,后续将会讨论)。因为罗马是一个征服的帝国,不足为奇的是,共和国时期的传统征服时代,罗马税收急剧上升。公元前250年,罗马一年税收介于400万到800万塞斯特斯,但是公元前150年这个数字为5 000万到6 000万,到公元50年克劳狄斯统治末期达到8 000万。300年内,国家税收增加了100倍,但接下来一直到公元3世纪,税收基本上保持在同一水平。与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来看还是低的(大约5%),按人口计算税收估计为每人13塞斯特斯,或者最低收入的11%。把这放入一个历史背景下,税负比英国和法国政府在16世纪和17世纪征收的多,但是比英法于18世纪征收的要少得多。

有关罗马经济真实确切的是,它依存于奴隶制度。许多历史学者把奴隶制视作技术革新的最主要的障碍:简而言之,罗马不进行技术创新是因为他们能够从奴隶身上获得经济剩余。基于数字,对于人口和奴隶的总数,我们可以得出,也许罗马帝国六分之一的居民是奴隶。意大利奴隶人口尤其庞大,与自由民的比例高达1∶3;在罗马帝国的某些城市,如珀加蒙,每三个人中就有一个是奴隶。在历史长河中,只有少数的先进社会把奴隶制当作经济基石一样依 赖,最明显的例子就是19世纪的巴西和1861年前的美国南方。罗马的奴隶制和其他的国家模式几乎没有相同点。维多利亚女王时代的探险家们发现,在某些方面,罗马的奴隶制最相似于非洲的部落奴隶制。这两种体系都混乱复杂。简单地说,罗马奴隶主要有三种类型:都市中做家务活的家奴、农村里田地干活的奴隶,以及在大庄园一样的大型场所和矿山里干活的奴隶。这些大量的家庭奴隶,也许正如我们想象的那样,相对于那些深陷于繁重体力劳动的不幸同伴而言,享有更多权利,也吃得好一些,而不只是赋税少一些。对富有的罗马人而言,拥有更多的奴隶,就意味着拥有了更多的声望。有的人光家奴就超过400人。奴隶数量甚至比要干的活还多,一个奴隶买生活必需品,一个奴隶干活,一个奴隶给主人穿鞋,一个奴隶给主人穿衣服,一个奴隶负责给主人按摩,一人跟班并随时听后差遣。

在罗马,奴隶们从事着各种各样的工作:街道清洁工、澡堂和神庙的建筑工、工厂工人、道路和沟渠的挖土工人、商店店员、厨师、理发师、发型师、护士、家庭教师、秘书、男管家、洗衣女工、家庭清洁工、女裁缝师和学校教师等。由于罗马贵族们经常和富有的邻居互相攀比,看他们能否买得起更好看的或者工作更熟练的奴隶,因此供给过剩的奴隶产生了。人们常常看到男奴隶们从事着对女奴隶而言轻而易举的家务琐事。通过和美国南北战争前的美国南部奴隶进行比较就会发现罗马的奴隶是多么的不同:美国的奴隶总是黑人,而罗马的奴隶什么肤色都有。罗马的奴隶多才多艺、聪明,并受过良好教育,担任着重要的职务,有着对自由的真正希望。在大户人家里,一些奴隶实际控制着大量的财富,监管着其他工人们(既包括自由民,也包括奴隶),同时也被其他奴隶们伺候着。他们和非洲黑奴的相似性就是他们大部分都被烙有烙印。然而,尽管他们拥有管理的权力和富裕的生活方式,在法律上他们一无所有,并屈从于他们专横独断的主人。逃跑将被处以严厉的惩罚,包括在额头上刻上标志。奴隶和奴隶主之间强烈的仇恨,暗流涌动,一触即发,这是如《伊索的一生》这样的有教育意义的文学作品的永恒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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