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巴黎,孝骏一方面适应法国文化,一方面仍然保留了中国人的生活方式。一家人在纽约市安顿下来以后,他估计第三种文化对于自己、对于家人都不会有什么大问题。在家里,一家人还是继续用中文;在餐台上,吃的基本上还是中国菜;公寓的装饰也反映了东方色彩。
传统教育认为子女要服从父亲,不得有任何异议。马博士视友友为父母的延伸,也要求绝对的服从。友友的行为举止,外面的人怎样看他,在在反映出家庭的完整性。
友友在家里,一切都很好……可是在外头,这个易受人家影响的小孩,面对的是一套套互相冲突,一片混乱的道德价值。
友友在纽约市长大,不可避免地发觉自己跟要求孩子须服从权威、长幼有序的传统中国制度,格格不入。他现在身处的,是一个崇尚个人权利至高无上的自由美国社会。
友友在巴黎出生,父母亲都是华人,在花都住到七岁,才跟一家人搬到曼哈顿去。暑假时,又跟家人一起回到法国去。当时友友年纪还小,接近家人,应付文化差别并不困难。不过他一长大了,看到别的年青人所作所为,就越来越发觉自己“与众不同”。而且同辈的压力越来越大,要他成为他们的“一分子”。这种压力渐渐变为内心良知的争斗:他三重文化的背景反而成为一种负担。
他爱父亲,这点是不容置疑的;不过他也害怕父亲严明的纪律和固执的作风。友友虽然欣赏父亲的主张,但并不是经常同意他的价值观。长大一点以后,这种压在心里的冲突就爆发出来了,从念第五级开始,友友有时逃学。念高中时,经常一个人走一大圈路,说是要“摆脱烦恼”。
友友没上高中以前,他还得要应付另一个难题:苦闷。他在曼哈顿儿童专业学校念书,学习能力比同级同学高很多。幸好这个障碍很快就解决了,因为学校立刻安排他念速成班,十五岁就让他毕业了。
友友拿到高中文凭以后,就到茱莉亚音乐学院念书。第二年的夏天,他到阿迪朗达克山的梅多布鲁克参加伊凡·加拉米安的音乐营。终于离开了家,摆脱了父母的权威,友友尽情地将压抑的感情抒发出来,对抗权威。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是“荒唐胡闹”。他不参加排练,无论什么天气也粗心大意地把大提琴放在外面,半夜里还去“胡作非为”。
一直到后来,当他在茱莉亚音乐学院念书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行为影响巨大,危及自己的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