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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国》从现实恶的日常纹理出发(2)

青年电影手册(第五辑) 作者:程青松


既带有故事的独特性,又带有一个文化寻根性,以及现实的普遍严酷性

宋健君:最初知道《天国》这部电影是在南京独立影展上,王杨(纪录片导演)也跟我提过几次,我对冥婚题材挺有兴趣的,不管是纪录片还是剧情片都会有很多可以探索和探讨的空间,不知道王导对这个题材是怎么看待的?

王超:可能是在3 年半前吧,我是在网上看见的一个新闻报道,其实也是一个比较深度的报道,然后注意到的这个案件,确实也是发生在延安和延川这个地区。当时看了就觉得不可思议,因为我们知道传统的冥婚,在中国不管是迷信也好,还是作为风俗也好,它多多少少是有一种人性寄托在里面。也就是说,没结婚的男子死去了以后,人们觉得他应该在阴间成家,那么我们就等附近有一个未婚的女子也死掉以后,就把他们凑到一块儿,举行个阴婚,使他们在天之灵在阴间有个家,这是一个双方家长对他们的孩子的一种在现实中没有完满的生命的希望,寄托到阴间或者说寄托到天上吧,让他们觉得孩子应该有一个好的归宿。我觉得这是传统风俗比较人性化的东西。

但到了现代,当一个青年男子未婚死去了以后,如果说还有这个要求的话,那么未婚死去的女子就成了一个市场,而现在在这样一个时代里面,这个市场居然做得风风火火。当然我们看到的比较突出的情况是在北方地区,陕西、山西这些地区。现在比如像矿难死去的青年男子也比较多,没有结婚的也占不少,那么哪有那么多刚好死去的青年未婚女子呢?这样的话这个市场就是有利可图了,所以犯罪的事实就基于这样一个现实。

我当时看得很震惊,完全突破传统文化伦理的底线,在这样一个时代里面,似乎为了金钱没有不能做的事情了。当时我很气愤,但是无论如何它就是现实。我看到那几个犯罪的人,其中一个被抓后说:这就是有钱赚嘛,如果你们不把我抓到的话,我还要干几单。就是在他的供词里,你几乎看不见对生命还有一点点的珍惜,怎么讲呢,就是他没有把人的生命当回事,为了钱,生命是随时可以勾销的,是随时可以作为商品买卖的,哪怕把她杀掉。而且他说得理直气壮,是因为他觉得在这个事情里面大家都在挣钱,都在不择手段,他也只是不择手段而已,所以他才有底气来说这个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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