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结这个假婚了。
路易大笑起来。他到底还要娶多少个老婆才能相信他那根玉根不管用啊?
两年。这是期限,然后我们就离婚。
两年不算什么。这期间她归你吗?路易问。
这不是我想要的。
要是我我就试试,他笑眯眯的。
我知道你会试的。
她漂亮吗?
我见过照片,她看着像个城里的女孩子。
香港女孩子挺麻烦的,不过比起咱们这儿的竹女还是好点儿,路易说。
门铃又响了,一群男孩子走进来。他们穿着黑色牛仔裤,白色T恤,褐色仿麂皮的系带靴子,前拉链的尖领夹克,袖子裁到刚过手肘。他们把皮带扣系到紧右边,直靠近手边。最后进来的那个看着像是这个小团伙的头目。他是最高的,头发也最长,因为歪着头,看上去有点羞涩。走过长过道的时候,他走得慢得像个新娘子,左顾右盼,屁股微微地颠着,步伐摇摆,脚趾和脚跟跳着一种挺和谐的舞。
一群小混混儿,路易说,穿黑衣服的那个是“大蛋糕”。
那些跟着他的穿棕色衣服的呢?我问。
他的“渣子”呗,路易说。
“大蛋糕”低声说了些什么,所有的“渣子”在经过黑人夫妇的时候都大笑了起来。我觉得这很无礼,替在场的人们感到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