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休言女子非英物(9)

蔡和森 作者:林家品


“书香人家,不见得件件事都是通情达理,那不通情达理的事,就是读了不讲情理的书而做出来的。所以,害人的书,不用读也不能读!管它是哪个圣贤写的。”

葛兰英说最后这句话的口气,有点像她父亲。可惜葛葆吾死得太早,否则,葛兰英也许不用裹脚。

葛兰英值得庆幸的是,她虽然抗争失败了,虽然被裹了脚,但并未被裹成三寸金莲。她提前放了脚。

这提前放了的脚,尽管脚趾骨已经弯曲,两只脚的脚背往上高耸,但毕竟没有变成真正的小脚女人,只是如同总是穿着一双高跟鞋。

也就是幸亏没有变成真正的小脚女人,日后的她,在家境败落后,不仅能做家里的话,能干地里的活,能跟着唐群英、秋瑾研习武艺,而且能上省城求学,并且漂洋过海到了法国……

葛兰英有他父亲的遗风。她的身上,有股男儿侠义之气。

比她大几岁的哥哥则不然。哥哥葛望嵚后来考取了秀才,并承袭“骑都尉”世职,在外做了一段时期的官。他做官不像父亲那样求“进步”,他是不求闻达,但求无过,得过且过,舒闲为是。解职后,他回到荷叶桂林堂,再也不愿外出,整修旧居,吟诗习文,百事不探,俨然隐士。

正因为哥哥如同隐士,在葛家这个大户,葛兰英成了“头面人物”。尽管她十六岁就嫁到了永丰蔡家,但在娘家做女儿时,父亲早逝,奶奶年迈,母亲遇事拿不定主意,哥哥不管家事,这葛家的担子,就落到了她的肩上。千万不要以为大户人家的女儿不用干活,千万别以为大户人家的女儿真是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小姐。这大户人家,要支撑住的就是这大户不倒、不败;而要支撑住这大户不倒、不败,治家严谨为第一要务。“黎明即起,洒扫庭除。”虽说这洒扫庭除不一定要主人家亲自动手,有请来的短工或长工,但主人主妇也好,少爷小姐也好,想睡懒觉是万万不行的。各有各的职责,各有各的事务,各有各的“功课”……那是“纪律”严明,丝毫马虎不得的。以距离葛家不远的“一等毅勇侯”曾国藩曾家侯府而言,曾国藩亲自规定的“八本”中就有“事亲以得欢心为本,居家以不晏(晚)起为本”;“书、蔬、鱼、猪、早、扫、考、宝”八字是他的家训,即读书、种菜、养鱼、喂猪、早起打扫卫生、祭祀祖先、敦亲睦邻。对家里所有的人规定:一,男女皆应知习一样手艺;二,男女皆应有独自一人出远门之才识;三,男女皆应知俭朴,每月所入必要敷每月所出,人人自立一账簿,写算不错;四,男女皆应侠义成性,不要行为有亏;五,男女皆应抱至公无私之心肠,外侮自不能入,而自强不求自至矣……这些,都是要求子孙天天去做,时时遵守的。

曾家侯府尚且要种菜、养鱼、喂猪、知习手艺、勤俭持家,这葛家就更不用说了。

葛兰英肩挑着葛家和自己孩子的两副重担,在荷叶桂林堂开始了一种新的生活。这种新的生活,并不是桂林堂内的家务变化,也不是桂林堂外的田土管理作业变化,而是她结识了来到荷叶的另外两个女人——日后震惊中国的两个女人!

这次她于傍晚在山路上匆匆行走,就是要去喊其中的一位去会见另一位。

她没想到的是,竟然碰上了剪径的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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