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八 南北驰驱(1)

黄慕兰自传 作者:黄慕兰


1929年秋至1930年春,南方局的书记是贺昌,军委负责人是聂荣臻,他们俩是一起在南昌参加过八一起义的亲密战友。我被调到南方局,仍然是秘书兼机要交通员。我们夫妇跟聂荣臻夫妇在一个公寓楼里住,没有雇保姆。认识的人中还有一位叫柯麟的医生,是广东人,有儿童专科医生的正式执照,也可兼看内科。在上海的时候,他开设的诊所和住家在三楼,一楼是我们地下党作为掩护而开设的古董店,二楼就是中央政治局开会的地方,他经常给中央领导同志看病。调到南方局后,他仍然以开诊所为职业掩护,既给我们看病,又以他的诊所作为我们的地下交通联络站,当然只有很少的人知道他的真实身份。我和贺昌在上海时就请他看过病,已经是熟人了,因此工作联系就更方便了。还有一位有工作联系的是新中国成立后曾经做过对外贸易部部长的李强同志,那时他在南方局负责地下电台的工作。

到香港后,贺昌觉得我坐过牢,又怀着孕,身体很瘦弱,就对我格外体贴照顾,尽量安排我做些比较轻松的工作。1929年11月间,邓小平同志以中共中央代表的身份去广西领导百色、龙州起义,取道香港去南宁时,我们夫妇和聂荣臻夫妇同他有过好几次愉快的会面。毛毛在《我的父亲邓小平》一书中详细叙述了小平同志一到香港便与南方局书记贺昌、广东省委军委书记聂荣臻取得联系的事。毛毛还提到我和聂荣臻的夫人张瑞华在跑马地寓所烧晚饭给小平同志吃的事。广西开党代表大会时,贺昌是以南方局书记的身份和小平同志一起去参加的。前几年,中共广西区委派人来访问我的时候,还跟我一起核对了贺昌在广西那次党代表大会上讲话的稿子和使用的化名。后来贺昌又和小平同志在江西中央苏区一起工作过,不过那时我已被留在上海工作,未能跟贺昌在一起工作和生活。

说来也巧,瑞华同志当时也怀了孕,我们两个大肚子还开玩笑地“指腹为婚”,说如果生下来两个都是男的(或女的)那就是兄弟(姐妹),如果是一男一女,那就指腹为婚吧。后来她生了个女儿,我生了个男孩。指腹为婚的话,当然只不过是戏说玩笑而已,因为自从在香港分别后,我们就再没见过面。

大革命失败后,我们党处于地下状态,活动经费非常困难。当时,中国共产党是共产国际的一个支部,有上下级的领导关系,因此有时也能得到共产国际的一些经费资助。1929年冬,共产国际正好有一笔经费通过越南支部汇到南方局,要转交给中国支部。因为设在上海的中共中央那时还没有建立可以收受外汇的金融机构,所以要由南方局在香港代收后,再派人送到上海去。贺昌就把这个看起来似乎很轻松、实际上却关系重大的任务交给我去完成。我挺着个大肚子,化装成一个贵妇人,穿了大衣,戴了帽子,带着一个樟木箱,还有一个同志帮我拎箱子,扮作我的佣人,乘上了“法国皇后”号轮船。那樟木箱内分两层,夹板底下装满了连我都不知道究竟有多少的钞票,夹板上面则放了些高级化妆品和一本基督教的《圣经》,以应付开箱检查。但因为码头上有我们的同志予以照应,我买的又是头等舱船票,所以对我带的行李根本没有检查。那位装扮佣人的同志当然就只能坐普通舱了。那天正是阳历12月25日,是基督教的圣诞节,晚上船长宴请坐头等舱的所有客人欢度圣诞,大家在餐厅里一起喝香槟酒、跳舞。船长向我们敬酒,客人之间虽然互不相识,也频频举杯敬酒祝贺。我本来酒量很好,几杯香槟酒根本醉不倒,就来个酒到杯干,一连喝了好几杯,落落大方,毫不失态,没有引人怀疑。当一些乘船到上海去的外国人前来邀请我跳舞的时候,我就指指自己腆着的大肚子,摇摇头,连声对他们说:“sorry!sorry!(抱歉,对不起)”一副安详的贵妇人派头,居然就这样成功地应付了过去。船到上海码头,见到了来迎接的一辆小汽车,由扮佣人的同志把箱子搬上车,我们上车开到约定的地方,交接了箱子,就算胜利地完成了任务。那时,党中央财经委员会的负责人是李富春同志,管会计的是熊瑾玎同志。

说起来,我这一辈子也就只坐过这么一次豪华的头等舱,完全是出于工作的需要。回到香港后。上海的党中央和南方局书记贺昌都表扬我很好地完成了这次任务,说我在敌人的牢里经得起考验,这次又能扮成贵妇人,顺利地把经费护送到上海交给中央,能上能下,真是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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