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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天动地的婚姻(2)

史客:1202-两情 作者:萨苏


“我根本是反对结婚的,我主张只要彼此底爱情达到了沸点成熟了的时候,不必经过结婚的仪式,尽可实行同居。不过我现在虽然已有了爱人,但我以为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我始终是没有把恋爱看做比事业还重要。”这是江青1935年8月在成功扮演娜拉之后,接受上海《民报》记者采访时的直言真语。

“做一个真正的人!”在成功扮演易卜生戏剧《娜拉》女主角娜拉过程中,更加明确了她自己特立独行的现代女性精神人格。“娜拉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我热烈的崇拜着她,我愿意全世界被人玩弄着的妇女变成娜拉。”但是,娜拉离开玩偶家庭来到现代社会,哪一种职业可以保证她逃出被玩弄的圈子?她认为,“这不是一个个人问题,而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由此,她倾向于接受无产阶级革命观点,参加左翼革命文化活动,希望“我们的演剧应在我们这个苦难而伟大的时代中充分发挥出它的社会效能”,唤醒民众,挽救危亡。“因为只有在整个民族自由解放的时候,我们妇女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文艺演出之余,她勤奋写作,公开发表大量散文随笔和小说,针砭时弊,关心民瘼,立意高迥,笔锋犀利,才情四射。

江青作为一个电影演员,可能是三流的。江青作为一个现代女性,肯定是一流的。她有才情,懂得艺术;有思想,别具识见;有追求,抱负远大。她缺的是生活,从平凡生活中体验出甘甜美好的心境情愫。好在,恋爱同居只要有前者就足够了,婚姻持久幸福才需要后者。

7月文艺演出,8月工作调动,生活同居,1938年延安的夏天,暴雨,烈日,山洪,泥石流,都属于毛泽东与江青这对特立独行的革命恋人。

当时延安革命队伍里的结婚程序,当事人双方提出申请,领导批准表示同意就算正式夫妻。毛泽东与江青的恋爱关系很快就引起党内同志的极大议论,特别是那些了解江青到延安之前先后与裴明伦结婚,与俞启威同居,与唐纳结婚,与章泯同居,并且多次闹得满城风雨,绯闻缠身的红尘往事的领导同志,如当时在延安的王世英、南汉宸等人,当时在新四军的项英、杨帆等人,当时的中共江苏省委,等等,纷纷联名写信给中央总书记张闻天,陈述史实,力谏劝阻这场婚姻。考虑再三,张闻天综合大家的意见,以个人名义给毛泽东写了一封信,大意是:你同贺子珍合不来,离婚,大家没有意见,再结婚也是应该的,但是否同江青结合,望你考虑。因江青在上海是演员,影响较大。这样做,对党对你,都不大好。信是让警卫员送去的。毛泽东读罢大怒,当场把信扯了,说:“我明天就结婚,谁管得着!”第二天在供销社摆酒两桌。

曾经在长征路上与贺子珍结伴为战友,当时在马列学院学习的谢飞后来回忆:“我们马列学院的学生全都不满意,气得直跺脚,这么个女人!有的公开写信,有的人秘密写信,不敢落自己的名字。我写了三封。”“大意是这样的:毛主席,我们希望你不要和江青结婚。贺子珍身体又不好,你们又生过五、六个孩子,老夫老妻了,江青这个人在这里影响不好,男女都骂她是妖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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