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共产主义者的经商头脑,还表现在“借壳上市”上,借用有名的“壳资源”为自己办学服务。长沙有一所著名的“船山学社”,有品牌效应,教学设施也比较齐全,湖南省教育厅每月拨给学社四百元经费。“一大”会议结束后,毛泽东、何叔衡从上海回到长沙,与船山学社社长贺民范商定,利用船山学社的社址和经费创办湖南自修大学,毛泽东任指导主任(担负实际领导责任)。自修大学分文科和政治经济两科,采取自己看书思考、共同讨论研究的方法,连聘请教师的开支也省了。
中共湘区委员会(湖南省委前身)还创办了湖南自修大学附设补习学校,专门招收年龄比较大的文盲、由私塾改学新学的学生以及农村学校课业不够升学的人,而且是男女兼收。补习的科目有英文、数学、国文、历史、地理五科。由于市场定位准确,补习学校大受欢迎,第一期就招收了一百二十余名学生,教员由自修大学学员充任,何叔衡、夏明翰、易礼容、罗学瓒、夏曦等都是办学的骨干。
可惜好景不长,自修大学和附属补习学校于1923年11月被湖南省省长赵恒惕勒令取缔,罪名是“所倡学说不正,有害治安”,此时两校学生已达二百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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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成立之后,中共中央每月拨给各地方组织一部分活动经费。
中共中央的钱是哪里来的呢?
其中有一部分是收缴的党费。建党之初,“一大”通过的党的纲领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党的经费来源以及使用方法;直到次年党的“二大”,党章中才规定了党的经费来源和处理权限。其中明确规定,党的活动经费主要通过三个渠道筹集,一是党费,二是党内派捐,三是党外协助;党章还规定,党的一切经费收支,均由中央执行委员会支配。一直到新中国成立之后的“八大”,党的经费来源都是这三个渠道,支配权限也没有多大变化。
最初的党费交纳标准很高,采取累进制:党员月薪在五十元以内者,月缴党费一元,相当于百分之二;月收入在五十元以上者,按月薪百分之十上缴。无月薪者及月薪不满二十元的工人,每月缴费二角;失业工人及在监狱关押党员均免缴党费。
即使是这样,靠党员交纳党费也没几个钱。主要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党员人数少,中共“二大”期间,一共才有一百九十五名党员;二是收入低,每月稳定收入高过五十元或六十元的人数并不会很多,况且党章还规定共产党员不能做民国政府的官员,所有开支均靠党员自觉交纳党费,显然是不够的。
因此,靠“党内派捐”和“党外协助”就成了党的经费的主要来源。党内派捐类似于政治捐款,数目并不固定,可多可少;党外协助大部分是指来自共产国际的经济资助,这笔钱究竟有多少,现在还是个未知数。
中共中央给各地基层组织下拨的活动经费的情况,并没有完整的资料保存下来。仅知道个别省委的情况,如给中共湖南省委的经费是每月六十元,后来增至一百六十元。这些钱都是通过日本邮局汇给长沙的文化书社,再转交给湖南省委。之所以选择日本邮局,是因为日本邮局信誉较好,速度快,比较安全。
当然,这些经费只具象征意义,对于蓬勃兴起的革命运动是远远不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