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打开电视,看着早间新闻,非常吃惊里面完全没有提及某个公园中发现尸体的事情。这时,早餐送了过来,服务生帮她用心地摆放好。她又一次给出了过多的小费。她坐下来,摸索着外套的口袋,从中拿出了那个标着2的信封。只是看上一眼,就让她对这个写信的女人有些生气,就是这个人令她陷入了现在的境地。她决定,我待会儿再看。喝完咖啡之后再看。她把信放在了一边,拿出了钱包。她捏了一些吐司,检查着钱包里的各种卡片。里面有两份驾照。其中一份显示,她确实就是米梵妮·爱丽丝·汤玛斯。上面的地址没有触发任何回忆,不过她发现那个地址更可能是一处独栋的房子而不是公寓的时候,心中不禁产生了兴趣。驾照显示,她的头发是棕色的,眼睛是黑色的,年龄是三十一岁。她有点厌嫌地看着自己的照片。十分普通的容貌,面色苍白,还有没有特色的眉毛。
钱包里面还有几张信用卡、一张银行借记卡以及一张字迹潦草的小字条,上面写着:“我很感谢你在努力做的事情,但是你实际上并不是那种能够隐藏自己感情的人。”
“很好,”她自言自语道,“看样子,在我失忆之前,生活得还挺开心呢。”她翻遍了剩下的所有口袋,找到了一包纸巾、一个电池没了电的手机,还有一张卡在别针上的通行证。她花费了点时间检查这张通行证,结果一无所获,这张足有四张信用卡厚的通行证,上面只有一张脸色阴沉的照片和一个条形码。最后,她把钱包放在一边,深深地啜饮了一口那味道极美的咖啡。现在阅读一封自己写给自己的信再合适不过了。她只希望这封信能够比上一封多一些线索。好吧,至少这封信是打印出来,而不是手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