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力瑕疵
微软的情报力是无可置疑的,它的辉煌及其如今的霸主地位都是最好的证明。但是,它在情报力方面也存在瑕疵:对国家层面的反垄断立法等宏观情报,尤其是对美欧等国的反垄断法的情报把握得不够精准。
美国的反垄断法大致由3部法律组成,分别是1890年颁布的《谢尔曼法》、1914年颁布的《联邦贸易委员会法》和《克莱顿法》。
一旦企业被裁定有垄断嫌疑,将可能面临罚款、监禁、赔偿、民事制裁、强制解散、分离等多种惩罚。罚款的数额很高,一旦企业被认定违犯反垄断法,就要被判罚3倍于损害数额的罚金。
欧盟也有类似的法律,欧盟反垄断法通常被称为竞争法,其宗旨就是禁止形成市场垄断,鼓励和保护市场竞争,从而使所有企业都能在公平的市场环境中发挥自己的潜力。
如果微软能够对反垄断法有所重视,在发展过程中尽量避免触犯反垄断法,就不会深陷长达10年的诉讼,损失巨额赔偿。
1995年,微软依靠Windows确立其霸主地位。与此同时,全球因特网服务领域群雄并起,网景公司和Sun公司也赢得了世界声誉,发展极为迅速,一度将微软甩在后面。
为了扭转力量对比,微软不仅在所有操作系统中加入微软的因特网浏览功能,而且将IE浏览器软件免费提供给电脑制造商,还投资参与了一项“空中因特网计划”,拟将288颗低轨卫星送上天,形成一个覆盖全球的通信网。
这一系列咄咄逼人的做法,使得网景公司的市场份额从80.3%降到62.3%,而微软的份额则从零增至36.3%,从而招致网景等公司的极大不满,也引起司法部的注意。
随后,司法部递交诉状指控微软公司。美国第一位女司法部长珍妮特·雷诺宣布,美国司法部将在美国联邦地方法院开始诉讼微软,其理由是微软在操作系统市场上使用了垄断力量,从而抑制了互联网浏览器市场的竞争。
2000年6月7日,法官裁决:微软存在市场垄断的行为,并下达肢解令,将微软拦腰斩断,拆分成两个独立的竞争公司,一个为Windows系统公司,另外一个为计算机程序和互联网商务公司。
墙倒众人推。微软股价应声而落,顷刻之间损失数百亿美元。大股东们、公司要员们纷纷狂抛股票,Windows2000饱受攻击批评。雪上加霜的是,美国加州数百万用户加入到起诉微软的行列。与此同时,竞争对手纷纷落井下石,欲置微软于死地。
远在大西洋彼岸的欧盟也准备把微软一脚踢出欧洲大陆。
全球的“反微软”呼声此消彼起,微软的行为不仅在美国国内遭到追究,而且在欧盟、日本以及中国台湾地区也都在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的有关规范里引发争议,微软的麻烦似乎越来越多。
当然了,虽然微软的情报力有些瑕疵,但是毕竟瑕不掩瑜,从整体上来说,其情报力还是与其世界企业霸主地位相匹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