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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回:明代的抢盐风波(3)

白银帝国:翻翻明朝的老账 作者:李连利


因为食盐属于生活必需品,产盐地和售盐地之间的差价极大,使得贩卖私盐自西汉开始非常盛行。西汉对贩私盐者砍掉左脚趾,以后处罚越来越严,东汉末年起凡是贩私盐者无论多少皆是死刑。历朝历代对贩私盐的处罚轻重,多是根据贩盐量的多少而定,但以斤论死刑则成为主流。

可以说历朝历代对于盐非常看重,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决定了政治、经济的走向,更影响了政局的发展。如果不是因为盐,明万历初期的政坛上张居正很可能不会“一股独大”。

张居正拒绝重用庞尚鹏后没有几年,庞尚鹏便去世了。之前,庞尚鹏被张居正贬职在家,原因就是在著名的“张居正违制”的政治斗争中,他站在了大部分朝臣一边得罪了张居正。在此之前,庞尚鹏还有一次被贬,被贬的原因就是盐。

庞尚鹏比张居正更早地推行了一条鞭法,对其中的利弊有着更深的认识。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是在全国层面上进行的,并没有具体执行的经验,对于一条鞭法的优缺点体味并不深刻。正是这种不足,使得他过分地看重此法,对反对者正确的意见并没有认真吸取,造成流民在更大范围内出现,最终明朝亡于流民之手。

朱元璋对盐非常重视。早在至正二十六年(1366年)二月,朱元璋就在被剿灭的张士诚的地盘设立了两淮都转运盐使司。盐的生产由灶户负责,进入“灶籍”。洪武时期灶户大概有9.2150万户,灶丁27.0843万人;弘治时期灶户为12.0244万户,灶丁35.1981万人;嘉靖万历时期灶户为8.2502万户,灶丁41.3051万人。按照明代一个灶丁,三个帮贴推算,洪武时期专门从事煎盐的人达百万以上。

与盐户相关的柴夫、马夫、割草夫、运水夫、其他相关材料的供给者、运输者,以及洪武时期官方主管的大盐和豫晋两省的小盐相关从业者可达200万人以上,如果算上硝盐、军盐的从业者,这个数字还会再增加百万。

在封建社会,给政府做工是件苦差事,国家可以以各种理由剥夺你应有的权利,所以,灶户的社会地位比较低,逃亡者在朱元璋时期就已经出现,一经发现杖打八十。假如灶户出身的人真的当了官,为了免去贱民的尴尬,买地买田假冒“民籍”,被发现后,官也当不成了,发回原籍重新当灶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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