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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回:明代的抢盐风波(4)

白银帝国:翻翻明朝的老账 作者:李连利


明初,盐的生产组织是以“户”为单位的,随着时间的发展,由于生育率、体格等原因(一丁办盐三十引者,有七、八丁亦办盐三十引者),灶户出现了较大的贫富分化,为了增加盐税收入附带解决贫富两极分化问题,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两淮盐场开始按“丁”征税,随后推广到全国。朱元璋的举措从根本上改变了历史,并对日后的“一条鞭法”、“摊丁入亩”等都有借鉴意义。

盐自古就是重要的经济物资。商周时期盐业实行自由经营,自秦汉开始官方垄断盐业。唐代中后期,刘晏对盐法进行了改革,商人可以到盐场购买食盐进行售卖。分界销售出现自刘晏时期,引制开始于宋代。盐引就是政府发给行销盐的商人缴纳过路费的凭证。引的作用是区别盐的售价以及卖盐的地界。宋代的盐引只要有钱就可以买到,因此,并未实行专卖制度。到了明代,开始实行专商引岸制,即指定商人将盐运到指定的销售地点。

朱元璋又实行“开中制”,商家负责运粮到边关,政府则给盐引,商人拿着盐引到产盐区取食盐,之后到指定地区销售。实行过程中,以自愿为主,政府不用行政命令强迫,考虑商人利益也较为全面,兼顾了粮食的生产、收购、运输、往返路程的食宿和旅费,以及人工费用等。

然而,军粮储运地点在北部、西北、西南等边关重镇,而支取食盐的地方却在东部特别是东南沿海地区。为此,商人要想获得利润就需要付出极大的金钱成本、时间成本,以及冒其他不可预知的各类风险,如人身安全和损害健康等。

盐商获取利润的关键,是每引可兑换的粮食和财政补贴。假如每引的盐无论是淮盐还是浙盐都是200斤,根据距离的远近兑换的粮食数量肯定会不同。例如淮盐,如果运到临濠府府仓则可以兑换5石米,运到通州是2石米。浙盐运到大同、太原、通州可兑换的粮食就分别为0.8石、1石、4石、1.8石。理由很简单,在距离上浙盐产区相对北方更近一些。

盐引运粮的出现主要是为了边关粮食供给。它弥补了明初军事垦田与垦田收入之间的时间差。但因明初朱元璋父子对于军田的重视,以及军田的大规模开发,“开中法”在军粮上的比重不高,否则,朱元璋也不会说出不费民间一粒米的自夸之词。

所以,在朱元璋时代盐引发放并不多,有的年份一例都没有,有的话最多也只是四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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