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美国政府、美联储和华尔街形成了一种三方制衡的关系,那么政府等于自废武功,放弃了监管职责;美联储历来偏爱华尔街,更何况经历6届总统任期的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及其继任者伯南克,都是推行关于金融机构可以“自我监督”思想的领头人。
于是华尔街就成了位居金融帝国中心的无所制衡的“王中之王”。高明者犯不着干麦道夫老儿那种蠢事,尽可在“没有故意诈骗证据”的前提下,“合法”地尽情地展开席卷全球的大规模掠夺。
本轮金融危机发生后,美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缺陷遭到广泛的严厉批评,举世强烈要求加强金融监管。美国政府在积极救助机构与市场的同时,积极筹备和研究了一系列的金融监管改革方案。经历一年多的艰难立法过程,2010年7月21日奥巴马总统终于签署了被称为数十年来最严厉,厚达2300页的《多德-弗兰克法案》(Dodd-Frank Act)。被称为奥巴马赢得的一项载入史册的重大政治胜利。
然而,这一金融监管法案一直受到共和党人和来自华尔街的抵制;批评者则以为给华尔街留下了太多“后门”。
《华尔街日报》对43名经济学家进行调查后发现,仅有6%的受访经济学家认为法案将产生重大影响,58%的受访经济学家认为,法案只会略微降低另一场危机发生的可能性。也就是说,前方存在许多不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