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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家族生意(7)

罗斯柴尔德家族(上) 作者:(英)尼尔·弗格森


迈耶·阿姆谢尔·罗斯柴尔德曾经回忆说,“在我年轻的时候,我是一个非常活跃的商人,但是我做生意没什么组织性,因为我还是一个学生(学习犹太法典),没学过任何(有关商业的)东西。”当需要创建信用网络时,一个结构严密的“外部”组织会员资格可能会带来帮助,而且可能存在着某种发源于犹太教的商业品德。不过这些也能够被与其他少数宗教族裔画上等号,就如马克斯·韦伯所做的那样,他牵强附会地将“新教道德”与犹太人“(凡事都以)政治和投机为起点……是贱民资本主义”进行了对比。犹太人为何精于金融这个问题,最不让人觉得反感的答案是:当时绝大多数经济领域是不对犹太人开放的,犹太人没有什么选择,只能专攻商业和金融。与此同时,这两个领域里的异教徒竞争对手似乎倾向于夸大自己生意面临的“犹太人威胁”。法兰克福非犹太银行家的抱怨最早可以追溯到1685年,他们声称“犹太人从他们手里抢走了票据交易”—这一声明直接导致了一项禁令的产生:犹太人被禁止进入股票交易所。12年后,法兰克福议会试图阻止犹太人在法赫大街上租用仓库,这也并不是议会的最后一次反犹尝试。

此类冲突最著名的一个事例是围绕约瑟夫·祖斯 奥本海姆的角色展开的,奥本海姆从符腾堡卡尔·亚历山大公爵的“现场犹太人”升到了权力更大的枢密顾问官。1733年,他成为驻法兰克福特使,他的特权地位使得他可以居住在犹太街以外的金天鹅旅馆里,那里非常舒服。4年后,奥本海姆被处死,罪名是攫取的政治权力过大,已威胁到了符腾堡权贵的地位。奥本海姆尽管成了后来反犹传说“犹太人祖斯”的原型,但是他仍旧是最著名的“宫廷犹太人”。到18世纪中叶,法兰克福的犹太人担当着诸多选邦国和机构的“代理人”:巴拉丁领地、美因茨选帝侯国、黑森 达姆施塔特公国、普鲁士王国、维也纳帝国法庭以及黑森 卡塞尔和萨克逊 魏玛。如洛·贝尔·伊萨克1755年当上拿骚 萨尔布鲁根王子的全权代理人,戴维·迈耶·卡普尔也在差不多在同时成为了帝国法庭的代理人并挑战卡恩家族的统治地位。这些人在犹太街里形成了一个富有、享有特权的精英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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