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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迈耶·阿姆谢尔的遗产(1)

罗斯柴尔德家族(上) 作者:(英)尼尔·弗格森


布德鲁斯在这个时期写给威廉的一封信里对罗斯柴尔德家族公司在其创始人生命最后几个月中的活动给予了简要的概括:

他们的父亲年事已高,体弱多病。他最大的儿子阿姆谢尔·迈耶和二儿子萨洛蒙是他大量的业务活动不可或缺的帮手。第三个儿子卡尔几乎一直在为您到处奔走,而四子内森非常能干,在伦敦站稳了脚跟。最小的儿子詹姆斯则奔走在伦敦和巴黎之间。

到这个时期,罗斯柴尔德家族公司的权力移交成功地由迈耶·阿姆谢尔传到了5个儿子手里。但是,就在几年前,老迈耶仍然扮演着“一家之主”的角色。正如我们在前文中看到的那样,即便远在英国的内森已经具备了熟练的商业技能,一直到1805年,他仍然得按照父亲的指令行事。而他的兄弟们则被当成雇员使唤:

阿姆谢尔写信说,卡尔曼(卡尔)想去你那边,但是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我目前仍需要卡尔曼留在法兰克福跟我在一起,而且他跟你在一起,能起到作用更小……他很想去伦敦,但是我认为,从整个家族来看,这样做并不明智;萨洛蒙在收账和付钱方面已经忙得不可开交,他有义务帮忙处理……(如果卡尔曼去了伦敦,)那么我所有的商品生意就必须交给泽利希曼和亚伯拉罕·施纳佩尔,以及施纳佩尔的儿子迈耶·施纳佩尔。因为尽管雅各布(詹姆斯)已经开始做业务,但他毕竟才十几岁。所以真需要卡尔曼留下来帮我们。他实在想去伦敦,而你又很需要他,那么我就让他过去。但如果现在就让卡尔曼离开,而不是再等几年,等雅各布成人后再走,就有些愚蠢。不要告诉卡尔曼我跟你说过这些……另外,我亲爱的内森,你写信给卡尔曼时,我建议你多赞扬他一点。多谢神的眷顾,在这个年纪,他是非常聪明的孩子了,尽管他做事还非常鲁莽……他确实想去伦敦,但我真不想他为了3个星期的旅行漂洋过海,我希望宝贝卡尔曼能活到100岁;而且我也不能长时间没他在身边,因为我告诉过你,阿姆谢尔在卡塞尔也有了生意。他去伦敦待3周时间,但实际上可能会待6个月,这段时间里要教会自负的外人来做我的靛青生意是绝对不可能的。

迈耶·阿姆谢尔赢得了“卡尔”争夺战,他留了下来;不过让内森稍感欣慰的是,3年后詹姆斯被派去帮他的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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