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自由的帝国:美国意识形态与对外干涉
一、“在每一场竞争中”
美国自诞生以来,一直是一个将其对外政策立基于领土扩张的干涉主义国家。美国所发出的革命性信号--自由人和自由企业--在整个欧洲范围内对欧洲列强构成了挑战。即使是在19世纪初那些不相信“天佑”的极少数人看来,引导美国人凝聚为一个民族国家的核心理念,同样也就是驱使他们夺取美洲的广袤土地并按照自己的意向改变这片土地的那些理念。这些理念集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种美国意识形态,后者从联邦时代(federal era)到冷战时期一直驱动着美国精英处理其与外部世界的联系。
在这些核心理念中,首要的是美国人的自由观念--这一观念有其特定的界定和延伸。在美国公民看来,自由是使美国与其他国家相区别的要素;是美国作为一个独立国家(state)存在的意义所在。然而,美国的自由是由其不同于其他国家的人文条件维系的。杰斐逊在法国大革命消退时指出,美国人
由于他们的财产权,由于他们的良好条件,乐于支持法律和秩序。这样的人可以安全地、便利地把控制公共事务的总体权力保留在自己手中,并保留一定程度的自由;而在欧洲各城市的暴民手中,自由将会被扭曲,以至于对任何公共和私人事务都构成破坏和毁灭……但即使是在欧洲,人们头脑中发生的变化也是可以感受得到的。科学解放了那些具备阅读和思考能力的人们的思想,而美国的范例更是激起了人们对权利的憧憬。一场起义由此发生了……这场起义最初失败了,因为其所依靠的是城市当中的暴徒,而他们沦落在愚昧、贫穷和恶习的影响之下,不能将其行为限制在理性限度内。但人类终将从这最初的灾难性混乱中恢复过来。
对这位美国第三任总统及其继任者而言,如果没有私人财产权和源自这种特定权利的为建立社会秩序而付出的努力,则自由将无从谈起。所以自由并非人人皆可享有,而是属于那些有财产并受过教育,并因而拥有成为共和国公民所必需的独立性的人。在联邦时代,美国人已然广为接受的一种想法是,如果大多数欧洲人能够为美国典范所启蒙,那他们也能达到这种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