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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敢把鲁迅的稿子撤了(4)

少不读鲁迅 老不读胡适 作者:韩石山


这就要说到刘与徐的关系。一九二二年十二月初,徐志摩初到北京,先住在瞿菊农家里。瞿家不大,居住不方便,几天后便搬到陈博生家里去住。陈博生是《晨报》的总编辑,撤稿事件发生时,陈博生不在北京,刘勉己代理总编辑,就是代理他的。再就是,《晨报》是研究系的报纸,梁启超是研究系的首领,徐志摩是梁启超的大弟子。这样一个关系,这样一个背景,刘勉己怎能容许在《晨报副刊》上登载公然嘲讽徐志摩的诗作呢?

这也就是刘勉己连声说“要不得”,又不便明言的原委了。

孙伏园是鲁迅的学生,鲁迅的稿子,是不能不登的,受此耻辱,要辞职也在情理之中。正如他自己一年后在《京副一周年》中所说:“这是我平生未有的耻辱,如果还有一点人气,对于这样的耻辱当然非昭雪不可。”

孙伏园所以辞职,及后来创办《语丝》,跟周作人也有相当的关系。孙伏园在《京副一周年》中有这样的话:

《语丝》五十四期里,周岂明先生已经提起这件旧事。所谓“这件旧事”者,关于上面所讲鲁迅先生《我的失恋》一诗还只能算作大半件,那小半件是关于岂明先生的《徐文长的故事》,岂明先生所说一点儿也不错的。不过讨厌《我的失恋》的是刘勉己先生,讨厌《徐文长的故事》的是刘崧山先生罢了。(《1913 1918鲁迅研究学术论著资料汇编》第一卷第108页)

《语丝》第五十四期里,有篇周作人的《答孙伏园论〈语丝〉的文体》,谈到了他的《徐文长的故事》的禁止续载,也谈到了后来《语丝》是怎样创办的:

你当然还记得《语丝》创办的历史。当初你在编辑《晨报副刊》,登载我的《徐文长的故事》,不知触犯了《晨报》主人的忌讳,命令禁止续载,其后不久你的瓷饭碗也敲破了事。大家感到自由发表文字的机关之不可少,在开成茶楼集议,决定发行这个连名字也是莫名其妙的周刊……除了政党的政论以外,大家要说什么都是随意,唯一的条件是大胆加诚意,或如洋绅士所高唱的所谓“费厄泼赖”(fair  play),——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自信比赛得过任何绅士与学者,这只须看前回的大虫事件便可明了,我们非绅士之手段与态度比绅士们要“正”得多多。

这里说的“大虫”,不用说是指章士钊,“大虫事件”非是指女师大风潮,而是指章士钊倡导的读经书。

周作人这段话很重要。既说了《语丝》是怎样创办起来的,也说了创办起来专门对付谁的。就是对付洋绅士的,或者说是那些和他们意气不投的“绅士与学者”,说白了就是留学英美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

谁又能想到,就是这么一个小小的撤稿事件,接下来会有一个又一个的连锁反应。先是《语丝》的创办,接着有《京报副刊》的创办,胡适、徐志摩、陈西滢那边,立即做出反应,创办了《现代评论》,到一九二五年十月,徐志摩又接手《晨报副刊》。这样一来,英美派和法日派,或者说是留英美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和以早期留日学生为首的保守主义知识分子,或者径直说是新派和旧派,便都有了一报一刊作为各自的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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