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频繁地引用或描述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但往往会简单化或曲解原来的内容。学者倾向于把自己的研究发现限定为初探性的,或是属于特定组群的情况。他们很少作概括性的结论。相反,媒体的描述则喜欢把学者的研究成果推而广之。什么样的研究才是可信的?很多人认为学术研究没有优劣之差,只要开展研究的人是专家,那么研究结果就同样地值得信赖。但是,并不是所有研究都具有相互可比性,同时研究的质量也参差不齐。
显然,大众媒体并不是我们了解最新性学研究的最佳途径。作为性学研究的接受者,我们需要时时注意一个报道是否表明了该项研究的局限性,开展研究的学者是否来自著名的学术机构。如果一份报告作出了概括性的结论,一定要谨慎对待。
2.2批判地思考性象
关于性象,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价值观以及信条,但是作为性学的学生、教师或者研究人员,我们都必须以科学研究的态度要求自己。对于任何科学研究,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尽己所能做到客观(objectivity),即按照事物真实存在的面貌作出观察,而不是根据自己的感情或想法去判断。它要求我们在理解某个事物的过程中,能撇开自己的想法、偏见或成见。
在性学研究中,时时做到客观并不容易,因为性是人们的强烈情感与道德矛盾的聚焦点。我们对关性的体验是很主观的。但是无论难易,客观性始终都是性学研究的基石。
我们大都思考过性的相关问题,但是想要批判地进行思考,我们就必须做到符合逻辑、注重客观。这也要求我们必须避免作出价值评判;把自己的印象,偏见和成见搁置一边;不混淆态度和行为;也不陷入像自我中心思维和本族中心思维这样的常见思维谬误中。
价值评判和客观性
对许多人来说,客观地看待性是很困难的,因为我们的文化传统让我们用道德规范看待性,并且习惯给性贴上道德或不道德、对或错、好或坏、正常或异常的标签。因此在面对性的相关问题时,我们很容易作出价值评判(value judgment),即依据道德或伦理标准而非客观标准作出评价。不幸的是,价值评判往往是妨碍理解的障眼物。它不会告诉我们激发人某种行为的动机;某种行为发生的频率;以及行为者有何感受。价值评判不会告诉我们关于性象的任何事实,它只反映我们自己的观感。所以在研究性学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摒弃价值评判,视之为求取知识的一种阻碍。
我们如何区别价值评判和客观陈述呢?考查下面两种说法,哪个是价值评判?哪个是客观陈述?
·大学生应该在确定恋爱关系后才发生性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