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裸体运动在欧洲一直相对顺利地发展,20世纪30年代传入北美。
在美国,来自于德国的移民Kurt Barthel于1929在纽约城外的树林中组织了第一个裸体主义活动,并且建立了第一家名为“身体文化”的裸体主义联盟,成员人数很快就达到50多名。
1931年,一本名为《在裸体主义者中间》的书面世,它详细地介绍了裸体主义的观念和理想,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同年冬季“裸体联盟”租下了纽约体育馆,举行集会,结果被警察袭击,并被以“公然猥亵罪”起诉。
1931年12月9日,纽约高等法院驳回了起诉,理由是裸体主义者没有在公众场合裸露身体,也没有任何下流的举动。这表明美国社会及公众对裸体主义者的宽容和让步。
1932年5月“裸体联盟”成员共同出资兴建了美国第一个裸体营地。
1933年,第一份有插图的裸体主义者杂志《裸体者》出版,很快畅销,全美几乎所有的报摊都能见到它的踪影。这份杂志加深了公众对裸体主义者的了解和关注。
1935年,又有两本书《裸体主义在美国》和《去裸体吧》面世,电影《裸体世界》公映,使得裸体越来越被美国公众理解和接受。20世纪30年代初期,在纽约长岛即便是夏季,如果男人光着膀子出行,会被认为有伤风化,并且是非法的。而1936年,修正后的法律认为男人赤膊不算违法。
1931年在前新泽西州荷兰改革部长Ilsley Boone领导下的基督教裸体主义运动成为了在美国的第一次裸体主义运动。1939年Boone将其俱乐部改名为美国日光浴协会(ASA)。裸体主义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扩展。为了给裸体主义者的活动会场创造一个家庭般的氛围,Boone坚持所有的会员俱乐部不许饮酒。在20世纪30年代集体裸体主义以个人俱乐部和露营的形式开始出现。
摇滚旅馆俱乐部于1932年在距纽约40英里的新泽西州创办,至今仍然在运营中。在美国的其他地方,一则1935年的广告声称南卡罗莱纳州的海岛保护区是最大最悠久的裸体主义者可以全年光顾的度假圣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