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南華真經口義卷之三(4)

南华真经口义1 作者:林希逸


故曰復通為一。

唯達者知通為一,為是不用而寓諸庸。庸也者,用也;用也者,通也;通也者,得也,適得而幾矣。因是已,已而不知其然謂之道。

唯達道者知此理之為一,則去其是者不用之而寓諸庸之中。以常為用而隨用皆通,通則自得矣。故曰:庸也者用也,用也者通也,通也者得也,適得而幾矣。幾,盡也。此亦無他,不過因是而無是非之爭,如此而已。惟至於不知其然而循其自然,此則謂之道也。以下句已字粘上句已字,此是其筆端遊戲作文字處。

勞神明為一而不知其同也,謂之朝三,何謂朝三。曰:徂公賦芋,曰朝三而暮四。眾祖皆怒。曰:然則朝四而暮三。眾祖皆悅。名實未虧而喜怒為用,亦因是也。是以聖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均,是之謂兩行。

神明猶精神也。勞苦精神自為一偏之說,強相是非而不知理本同者,謂之朝三。此亦是做兩字設譬喻起,與方生一樣文法。芋,山栗也,一名橡子。名三與四也,實通七數也。名實未嘗變,但移易朝暮而眾祖喜怒隨之,此喻是非之名雖異而理之實則同,但能因是則世自無爭矣。洪野處云:列子勝於莊子,如此譬喻二書皆同,但把字數添喊處看,便見列子勝不得莊子。和之以是非者,和其是非而歸之一也。天均者,均平而無彼此也。兩行者,隨其是非而使之並行也。

古之人,其知有所至矣。惡乎至,有以為未始有物者,至矣盡矣,不可以加矣;其次以為有物矣,而未始有封也;其次以為有封焉而未始有是非也;是非之彰也,道之所以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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