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能就此责怪兰姆利和杰里米放弃了原则,嘲笑其何必当初,要知道生活比原则坚硬得多。这仍是一个金钱社会,金钱到处散布罗网,“你要么做一只蜘蛛,舒舒服服地坐在正中,并藏起身来,喜滋滋地等着坑害别人;要么就做一只苍蝇,浑身缠满着蜘蛛丝拼命挣扎”。兰姆利是只苍蝇,而且“他一直打心底里看不起这些蜘蛛,哪怕是翅膀被拔掉,自己被蜘蛛吃掉,那种蔑视他也不会改变”。但蔑视归蔑视,他不甘心只做一只苍蝇,听任给蜘蛛吃掉。为了心爱的女子,他忍不住要像巴尔扎克笔下的拉斯蒂涅一样,热血沸腾:“咱们来拼一拼吧!”
但你不能说兰姆利和杰里米们的反抗只是一场胡闹,没有意义。应该说,他们的反抗表现了对种种不公正、不合理现象的正义的愤怒(正如杰里米所说的:一个十八岁的青年在首次接触到社会上的不平时,总难以抑制自己的愤怒),表现了人的青春朝气和生命活力,而这种朝气和活力无论对个人或对社会都是十分可贵的。他们的反抗是人的主动精神的体现,是对个人尊严的捍卫。成功或失败,其实并不重要。他们反抗的初衷就是要摒弃一种现在的生活方式,挣脱和拒绝别人的摆布。尽管兰姆利吃了不少苦头,杰里米也认可了他父亲的某些生活原则,但他们并不后悔当初的选择。他们确实为自己开辟出了一条生活道路,尽管这条道路并不平坦;他们通过探索和实践获得了人生经验,尽管这种经验未必是真理。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奋斗,形成了他们的自我,形成了他们自己的生活方式和生活准则。可以说,他们是他们自我选择、自我发展的结果。
在“愤怒的青年”的众作家中,约翰·韦恩的小说并不是最出色的,比起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像乔伊斯、伍尔夫这些大作家来更逊色不少;但在英国小说史上,韦恩的创作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他继承了十八、十九世纪流浪汉小说的传统并发扬光大,他还和艾米斯等作家一起开启了日后在戴维·洛奇手中蔚为大观的“学院小说”新潮。而且,韦恩的小说中充溢着维护个人尊严、自我选择、承担责任等思想,同当时欧洲大陆声势浩大的存在主义思潮相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