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大提出了民主革命的纲领,指出中国革命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党的第二步奋斗目标是实现社会主义。但是,当时并没有明确把旧民主主义革命和新民主主义革命区分开来。为了将中国的民主革命与欧洲“纯资产阶级”的民主革命相区别,陈独秀提出了“国民革命”的概念,指出国民革命既不同于“宗法封建社会崩坏时”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又不同于“资产阶级崩坏时”的无产阶级社会革命,而是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一种特殊形式的革命”,他的这一看法是正确的。“国民革命”这一概念被中共三大所采纳。但是,他认为国民革命是由资产阶级领导,革命胜利后先建立资产阶级专政,待工人阶级力量壮大了,条件成熟了,再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后来,这被称为“二次革命论”。
随着革命运动的发展,中国革命的性质和前途问题尖锐地提了出来。对此,中共四大曾作过分析,指出,民族革命胜利后,能否接着就是无产阶级的革命,是否必须经过资产阶级民主制度,这需要看无产阶级在民族革命中的革命准备至何种程度及那时的客观条件而定。这种分析,无疑比陈独秀的认识前进了一大步。但是,民主革命的前途如何,仍然是含混不清的。对这个问题作出比较明确回答的是毛泽东、瞿秋白等人。1925年冬,毛泽东在《国民党右派分离的原因及其对革命前途的影响》一文中谈到民主革命性质时说,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欧美、日本的资产阶级革命,与中国的国民革命性质不同;辛亥革命前的资产阶级革命,与现在的革命,性质也不相同。前代英、法、德、美、日各国资产阶级的革命,乃是资产阶级一阶级的革命,其对象是国内的封建贵族;其目的是建设国家主义的国家,即资产阶级一阶级统治的国家。而“现代殖民地半殖民地的革命,乃小资产阶级、半无产阶级、无产阶级这三个阶级合作的革命,大资产阶级是附属于帝国主义成了反革命势力,中产阶级是介于革命与反革命之间动摇不定,实际革命的乃小资产、半无产、无产这三个阶级成立的一个革命的联合。其对象是国际帝国主义;其目的是建设一个革命民众合作统治的国家”《毛泽东文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2月第1版,第25页。。从上述论述可以看出,这个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已经从革命时代、革命对象、革命的主体力量、革命的目标等许多方面,初步将国民革命同过去旧式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作了区别,从而为党以后进一步创立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理论奠定了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