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范畴。1845年,马克思以实践范畴为核心和主线,写了《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揭示了以前一切哲学的主要缺点在于不理解实践的意义,并提出了“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6月第2版,第55、56页。等一系列重要观点。该提纲被恩格斯称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6月第2版,第213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创建过程中的一个里程碑。此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虽然在不同的著作、文章中,从不同角度阐述了实践的一系列问题,但始终没有对实践的内容和形式作出全面、系统的说明。《实践论》继承马克思主义关于实践的基本观点,把实践看成是人类改造世界的客观物质活动,主要包括生产活动、阶级斗争、政治生活、科学和艺术的活动等多种形式。毛泽东还进一步把社会实践过程概括为物质生产过程、阶级斗争过程和科学实验过程,认为“人类的生产活动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是决定其他一切活动的东西”《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2版,第282页。。政治生活和阶级斗争形式也非常重要,“尤以各种形式的阶级斗争,给予人的认识发展以深刻的影响。在阶级社会中,每一个人都在一定的阶级地位中生活,各种思想无不打上阶级的烙印”《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2版,第283页。
《实践论》不仅阐明了实践的内容与形式,而且进一步揭示了实践在认识中的地位与作用。在《实践论》看来,第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无论何人要认识什么事物,除了同那个事物接触,即生活于(实践于)那个事物的环境中,是没有法子解决的。”《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2版,第286—287页。“你要有知识,你就得参加变革现实的实践。……离开实践的认识是不可能的。”《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2版,第287—288页。在社会实践中,生产实践对认识的产生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人的认识,主要地依赖于物质的生产活动,逐渐地了解自然的现象、自然的性质、自然的规律性、人和自然的关系;而且经过生产活动,也在各种不同程度上逐渐地认识了人和人的一定的相互关系。一切这些知识,离开生产活动是不能得到的。”《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2版,第282—283页。第二,实践是认识的动力。《实践论》认为,人类的实践活动特别是生产活动是一步一步由低级向高级不断发展的,“因此,人们的认识,不论对于自然界方面,对于社会方面,也都是一步又一步地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即由浅入深,由片面到更多的方面”《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2版,第283页。。第三,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提出了一个重要思想:“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6月第2版,第55页。《实践论》继承这一思想,认为只有在社会实践过程中,人们达到了思想中所预想的结果时,人们的认识才被证实了。“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2版,第284页。第四,实践是认识的目的。马克思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6月第2版,第57页。《实践论》发挥了这一思想,认为:“抓着了世界的规律性的认识,必须把它再回到改造世界的实践中去,再用到生产的实践、革命的阶级斗争和民族斗争的实践以及科学实验的实践中去。”《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2版,第292页。《实践论》还针对中国革命中空谈马克思主义、把马克思主义词句当成教条的错误思想,强调指出:“如果有了正确的理论,只是把它空谈一阵,束之高阁,并不实行,那末,这种理论再好也是没有意义的。认识从实践始,经过实践得到了理论的认识,还须再回到实践去。”《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2版,第292页。《实践论》明确把生产活动、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规定为人类社会实践的主要形式,阐述了生产实践在人类活动中的基础地位和根本意义,揭示了实践在认识中的重要作用。这是对中国共产党人革命经验的高度概括和总结,是对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直接继承和重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