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肯定中国特色革命转变的巨大成就,并不妨碍对其历史局限性作深刻的反思。在中国特色革命转变过程中,社会主义改造也有一些失误和不足。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在一九五五年夏季以后,农业合作化以及对手工业和个体商业的改造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以致在长期间遗留了一些问题。一九五六年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对于一部分原工商业者的使用和处理也不很适当。”《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注释本》,人民出版社1983年6月第1版,第18页。主要表现是:
第一,在生产关系的变革方面盲目求纯,忽视以致否认了在公有制经济占主体地位的条件下,适度保留一部分私营经济和个体经济对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补充和促进作用,基本上建立了单一的公有制。
第二,误认为社会主义经济就是计划经济,而计划经济就是由国家下达指令性计划。因此,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建立起了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限制以致取消了商品经济和市场调节的积极作用。
第三,在农村集体经济的经营管理方面,照搬苏联集体农庄的经验,盲目追求集中和统一经营,忽视了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发挥社员个人和家庭经营的积极性,致使过分集中和平均主义问题突出,妨碍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第四,在对手工业改造方面,忽视了手工业生产商品性强、行业和产品品种多以及季节性和地方性强等特点,有些地方把几个不同的手工业组织在一个合作社中,减少了产品的品种和花色,降低了某些名牌产品的质量。
第五,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方面,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有利于国计民生的方面”未能继续加以利用,过早地消灭了资本主义经济成分,对于一部分原工商业者的使用和处理也有失当之处。
第六,在“一化”与“三改”的关系上,有强化改造,淡化工业化的倾向。毛泽东在过渡时期总路线实施之初,特别强调实施社会主义工业化和三大改造相并列,并指出社会主义工业化是主体,社会主义改造是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但在实践中,在毛泽东的主导思想中,虽然也强调工业化是主体,改造是两翼,但一直认为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实质就是改造所有制问题。因此,把着眼点更多地放在社会主义改造的问题上,而淡化了工业化的内容,以至于在实践中出现了许多与生产力发展水平极不协调的“左”的倾向。
出现以上失误和不足,从总体上说,是与当时党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水平不高,仍然受着传统社会主义模式的束缚和限制分不开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斯大林领导的苏联的社会主义模式,在社会主义阵营中被当作是社会主义的唯一的正确的选择。中国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自然也很容易地将其当作自己的蓝本。
我们在深刻认识这些失误和不足的时候,不能苛求前人,更不能简单地否定前人。在中国这样一个长期处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落后的农业国里,能够依靠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依靠人民政府的高度威信,在短短的时间里,实现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确立社会主义根本制度,这是在建国初期难以想象的奇迹。这场社会主义改造来势迅猛,却没有引起剧烈的社会震荡,社会生产力不但没有遭到破坏,反而有所发展;民族资产阶级不但没有抵制这场改造,反而心情比较顺畅地接受了改造;工农联盟和工人阶级同民族资产阶级的联盟,不但没有瓦解,反而在新的基础上更加巩固。这些都说明中国走出了一条独特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