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是1979年3月30日邓小平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的讲话中提出的。他指出:“中央认为,我们要在中国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在思想政治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前提。这四项原则是:第一,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第二,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第三,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第四,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10月第2版,第164—165页。
明确提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深刻背景和重大意义。要顺利实现工作重点转移,肃清林彪、“四人帮”的流毒.纠正长期以来形成的“左”的错误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错误,就必须进一步清理长期以来在理论上形成的重大是非问题。为此,1979年1月至4月,举行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各部委、中央军委各部门、各省市自治区宣传部门负责人和在京的部分理论工作者参加的理论务虚会。与会者就“两个凡是”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社会主义时期的主要矛盾和阶级斗争、毛泽东及毛泽东思想、社会主义民主及党内民主等重大问题展开了热烈而深入的讨论。这次会议有力地推动了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思想解放,全国出现了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生动景象。但是,社会上也出现了若干值得引起注意甚至警惕的现象,这在理论务虚会上也有所反映,即在纠正一种错误倾向的过程中,又出现了另一种错误倾向。一方面,一些人由于不能摆脱“左”的思想的束缚,仍然沿用过去“左”的思路看事情想问题,对于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表现出程度不同的不理解甚至抵触情绪,极少数人甚至散布“三中全会以后实行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违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言论。另一方面,也有极少数人打着“拨乱反正”、“社会改革”的旗号,曲解解放思想的口号,片面地把党的错误加以夸大,散布种种怀疑或反对社会主义、人民民主专政、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言论。一些非法组织和刊物,还耸人听闻地提出“要人权”、“反饥饿”等口号,煽动一些幼稚的青年上街游行示威,冲击党政机关。有的人还同台湾及国外的敌对势力相勾结,阴谋策划反对中国政府的破坏活动。这股思潮具有强烈的政治色彩,其核心是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这股思潮在党内也有反映,极少数人不但不承认这股思潮的危险性,甚至直接或间接地给以某种程度的保护和支持,助长其滋生蔓延。如果任其发展,必将破坏来之不易的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干扰拨乱反正和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面对复杂的形势,邓小平在领导全党进行拨乱反正、批判“左”倾错误的同时,以其丰富的政治经验和伟大战略家的眼光,及时洞察了这股来自右的方面思潮的严重危害性,旗帜鲜明地重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邓小平在理论工作务虚会上的讲话中首先明确指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根本前提。这个讲话阐明:中国离开社会主义就必然回到半封建半殖民地状态;没有无产阶级专政,我们就不可能保卫从而也不可能建设社会主义;没有共产党的领导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革命,不可能有无产阶级专政,不可能有社会主义建设;毛泽东思想过去是中国革命的旗帜,今后将永远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和反霸权主义事业的旗帜。总之,动摇了四项基本原则中的任何一项,那就动摇了整个社会主义事业、整个现代化事业。同时,他还揭露了某些人以所谓“社会改革”的名义来鼓吹资本主义的实质,指出:“我们要有计划、有选择地引进资本主义国家的先进技术和其他对我们有益的东西,但是我们决不学习和引进资本主义制度,决不学习和引进各种丑恶和颓废的东西”。《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10月第2版,第168页。
邓小平关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对排除和遏制来自“左”的和右的方面的干扰,把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所确定的路线上来,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1979年9月29日,叶剑英代表中共中央、人大常委和国务院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0周年大会上所作的重要讲话,在总结建国以来党和国家的工作的基础上,特别强调了四项基本原则在共和国历史上的历史作用,包括在同林彪、“四人帮”斗争中的作用。叶剑英指出:总起来看,在过去30年的大部分时间里,我们的路线是正确的;我们坚持了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了无产阶级专政,坚持了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从而取得了伟大的成就;同样,依靠这四项基本原则的力量,我们战胜了国内外敌对势力的破坏,纠正了自己工作中的错误,终于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重新走上顺利发展的康庄大道。他强调,党和人民同林彪、“四人帮”的斗争,是革命同反革命的斗争,是坚持还是毁灭四项基本原则的斗争。
为了遏制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蔓延,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一个安定团结的政治环境,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采取了若干具体措施。一是根据中共中央的提议,全国人大五届三次常委会通过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五条的决议,取消了公民“运用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权利”的条文。二是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当前报刊新闻广播宣传方针的决定》,重申报刊、广播、电台是党进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武器,要求新闻媒介认真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宣传,对任何企图削弱、摆脱、取消、反对党的领导的倾向,必须根据不同情况,公开或在内部进行批评教育以至必要的斗争,要批判和反对无政府主义、个人主义和资产阶级自由化倾向。三是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作出《关于处理非法刊物非法组织和有关问题的指示》,界定“非法刊物和非法组织,就是指违反宪法和法律,以反对四项基本原则为宗旨的刊物和组织”;明令:决不允许非法刊物印刷出版发行;决不允许非法组织、非法刊物的成员在单位之间、部门之间、地区之间串连,在组织上、行动上实现任何形式的联合;对于同国外及港台反动势力相勾结、泄露国家机密甚至出卖情报的非法刊物、非法组织,在取得证据后应依法取缔,并惩办其中的首要分子。上述决定和法规的颁布实行,对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