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我……”他想往下说,但是被军士长打断了,这倒是救了他,因为他脑子一片空白,想不起什么词来。
“要是有人跑来找到‘大屁股虫’斯坦,要求在我们连里搜查被偷的手枪,那会怎样?哎,说啊?”威尔士拽住枪套将多尔提了起来,让多尔只好踮起脚尖站着,“你想过会有这一天吗?哎,说啊?”他奸诈地压低嗓门故作斯文地说,“要是我知道这支枪在谁的手里,被迫去向‘大屁股虫’报告,说出枪在哪里,那又会怎样?哎,说啊?你有没有想到这点?”
“你会那样做吗,我的老哥?”多尔怯生生地说。
“你这蠢货,你说我会吗!”威尔士突然对着多尔的脸大吼起来,让人为之一怔。
“那么你认为会有人来找吗?”多尔问。
“不会!”威尔士简直在咆哮,“我认为不会有人来!”接着,他那奸诈可怕的冷笑就像当初慢慢消失一样,又慢慢回到他的脸上。他让冷笑在脸上停滞了一会儿后,猛地把多尔往下一放使踮起脚尖的脚全脚落了地。几乎在同一瞬间他把有枪套的手枪一把拽过来,仿佛手枪没有系在谁的身上。多尔打了个趔趄,往后退了半步,见到威尔士站在他面前,双手搁在屁股上,阴险地狂笑。“把它擦拭干净。”威尔士说,“它肯定很脏。那个把枪随便乱扔的家伙准是个混蛋兵。”他继续站在那里对着多尔狂笑。
多尔再次感到无法正视那双眼睛,转过脸去看离他较远的铺位,心里憋着一股怒火。事实上,他已从战场上败下阵来,他的自我被打得遍体鳞伤。最糟糕的是这一切发生在密密的铺位区,众目睽睽之下,这一点深深地刺痛了多尔。虽然事情发生得很突然,迅雷不及掩耳,除了附近几个人之外,大家都没有注意到刚才发生的那一切。真他妈的,这家伙有一双鹰眼,明察秋毫,什么也逃不过去。现在留在多尔心头唯一的思想,也是压倒一切的思想,就是威尔士说的那一句话:把枪擦拭干净。这句话让多尔感到一惊。他想都没想到过。说来也奇怪,多尔发现自己对威尔士心里有火却发不起来,反倒使他自己窝了一肚子火。那种没有发泄对象的、让自己垂头丧气的火。不过,谁敢对一个失去理智的人发火?人人都知道他是个狂人,一个地地道道的疯子。在部队里混了十二年使他失去了理智。如果威尔士要利用手枪一事整他,那么为什么他不提前一步盯上他,把枪拿走呢?头脑正常的军士长都会那样做。仅这一点就足以证明他是一个狂人。多尔在他自己的铺位上放下那支手枪,看看它是不是很脏。他多么希望事实证明威尔士错了。他满心喜悦地发现手枪一尘不染,擦拭得锃亮。
威尔士军士长在多尔走后仍站在过道里暗暗冷笑。他根本没有必要待在那里了,因为他早已打发多尔走了,把他抛到脑后去了,但是他就是爱这么做。一方面,这样可使附近的人感到不舒服,而这正是威尔士所喜欢的。他双手仍然放在屁股上,双肩微微向上耸起,两腿叉开,一句话,跟他把多尔从自己身前支开时的姿势一模一样。威尔士想知道他这样纹丝不动的站立能坚持多久。他全身上下一动不动,只允许眼睛活动。他不能抬起手臂看手表,那样就动了四肢。不过好在舱壁的上方挂有一座海军大钟,他可以看它来知道自己站立了多久。他一动不动地站着,活像一尊竖立在草地上的铸铁骑手像。在他阴险的笑容上面和黑色浓郁的眉毛下面,他的那双眼睛一会儿扫到这里,一会儿扫到那里,目光扫到哪里,那里的人便坐立不安,低垂下头,找点事干,比如调整一下皮带,检查一下绳结,擦擦步枪的枪托什么的。威尔士乐滋滋地瞧着他们。他们是一伙可怜虫,不过你还得为他们操心。有一点是相当肯定的,那就是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包括他自己在内,都可能在战争结束前死掉。可是他们中没有一个人明白这一点,或许有几个人知道。实际上战争一开始他们就给卷进去了,而且一直要坚持到最后。他们几乎都看不到或者不愿意承认和看到这会给他们带来怎样可怕的结果。对威尔士来说,那是他们的命不好,时运不济,命该如此。他们包括他本人在内只能承受这一切。他本人也只能如此。想到这里,他被逗乐了。
威尔士从来没打过仗,不过他跟打过仗的人在一起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他对人类战争早就没有神秘感了,也一点不惧怕战争。这么多年来他常跟参加过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老兵,还有曾驻扎在中国的第十五步兵师的年轻战士,一起喝酒聊天,听他们喝醉后讲述的英勇惨烈的故事。他发现这些故事随着年代的流逝和他们酒醉的程度,不断在更新,不断在扩充。他从中得出的唯一的结论是每一个老兵都是英雄。威尔士回答不上有多少英雄幸存了下来,又有多少不是英雄的死去了。凡是老兵皆英雄。要是你不相信这一点,你只要去问问他们好了,或者更好的方法是把他们灌醉,不问自答。个个都是英雄好汉。当职业军人的一个危险是每二十年人类就要卷入一场战争。它像钟表一样准确无误。属于人类一部分的军人便首当其冲要去打仗,不管你的政治信仰是什么,也不管你抱有什么样的理想。要避开这种犹如数学计算那样精确的危险,也许唯一的办法是在一场战争刚结束就去报名参军,待到下一场战争打响时,你可能年纪已太大,不适合打仗了。这样你可免于参战的危险。但是要成功地做到这一点,你必须生逢其时,然而这种机会极为稀少,千载难逢。不过,还有另一种机会,报名参加后勤部队或者类似的部队。威尔士深知这一路数。他是在1930年两次大战之间参军的,当时他刚满二十岁。他提前报名参军,而且参加的是步兵,不是后勤部队。他一直待在步兵部队。想到这一点又把威尔士逗乐了。
威尔士用他自己爱用的方法来看这个问题。他靠当兵度过了国内的经济大萧条,比国内的其他民众棋高一着,可是现在,1942年11月10日,他要准备为此付出代价。威尔士对此感到挺有趣。
一切都使威尔士感到有趣,或者说至少他希望如此。他一直待在步兵部队里这件事也使他感到有趣。当然,假如有人问为什么他一直待在那里,他也说不清楚,只是说这事挺有趣。政治使他感到有趣,宗教使他感到有趣,特别是什么是理想和什么是情操等这类问题使他感到有趣。但是在这一切之中,最使他感到有趣的是关于人的美德这个问题。他不相信美德,他也不相信任何其他漂亮的词语。如果有人逼他——他的一些脾气暴躁的朋友常常这样逼他——要他说出他究竟相信什么时,他时常会迅速回答“钱财”。这个回答通常会激怒大家,尽管他常以激怒大家来取乐,但是这并不是威尔士这么说的唯一理由。他出生在一个虔诚的基督教新教的家庭里,家教甚严,举止高雅。虽然这个家庭拥有不少房地产,但他认为新教的教义和绅士风度等都是虚假的。在生活中他遵循的唯一原则是“钱财”。而且他认为没有必要因为某些坚持人性原则的人的反对而改变自己的看法。归根结底,是这种或那种形式的钱财转动了地球,影响了我们的生活。不管人们用什么词语来叫钱财,他对它深信不疑。然而他本人从不设法聚敛钱财。事实上,当钱财跟他不期而遇时,他迫不及待地避开它或处理掉它。威尔士对此感到挺有趣。瞧着自己急匆匆地把钱财处理掉,又逗乐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