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出了什么问题?我希望通过间接的方式——考察基金会在美国的项目来探讨这个问题。这样不仅将问题和我的理念框架联系起来,还能保持叙述的连贯性。
1996年,我的基金会逐渐在美国活跃起来。那时,苏联体制已然瓦解,喧嚣混乱的局面也开始恢复有序。有关国家,包括我的基金会网络在内也都逐渐恢复了秩序。但是新成立的国家有许多缺陷还有待改善,基金会网络的议程也仍旧满满当当。尽管如此,和动荡时期一样,基金会的活动并未吸引到多大关注。因此,我将注意力转向了全球化的问题,还将基金会网络延伸到了世界其他地区——尤其是非洲,当然我也没有忘记美国。基金会网络从范围上来说已经真正实现了“全球化”。
开放社会并非完美的社会形式,仍然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和提高。将此定义运用于美国,我发现美国社会也存在着一些缺陷,有待进一步改善。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我发现了两个无法解决的问题,即死亡和毒品的问题,但是我们的应对方法却使问题变得更加不可收拾。它们也是我在美国成立的基金会首要解决的问题。
死亡是不可避免的,但我们的社会不愿接受这个事实。人们不遗余力地否认或忽略死亡的事实。一直以来,医学界过分执著于延长人类寿命,甚至连医疗保险都没有将死亡作为可补偿的医疗事故。这一切使死亡的过程看上去比真正的死亡要痛苦得多。我设立了名为“在美国身故”(Death in America)的项目,致力于减轻与死亡有关的痛苦。项目开发利用与这一主题相关的专业知识,并主要通过联谊会以及专家、普遍民众之间口耳相传的方式推动这类知识的普及。和右翼反对者的指控相反,项目旨在大力提倡临终关怀而非安乐死。项目出色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因此原本为期5年的项目在一度延期之后才完美落幕。临终关怀原则逐渐在医学界站稳了脚跟,并逐渐为公众所接受。但是对死亡的恐惧或者否认并没有消失。如我们还将看到的那样,它不仅在反恐战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还在植物人特丽·夏沃(Terri Shiavo)一案中再度浮出水面。但这些都属于政治层面而非专业层面的表现,因此我们必须区分对待。
毒瘾是另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然而打击毒品却使问题变得更加严峻。这就是我为什么会参与解决毒品问题的一大原因。毒品政策对履行开放社会的原则尤为适用——我们无法获得问题的最终解决方案,而且追求所谓的“无毒美国”很可能招致不良后果。对于如何解决美国滥用毒品的问题,我并无独到见解。身为波普的弟子,我认为我们可以通过反复试验的方法改善这种局面。但我确信无疑的是:禁毒战争弊大于利,我们必须开辟新途径减少毒瘾危害。这正是我以“减少危害”的名义推行的方法。这里的“危害”不仅包括毒瘾的危害,还包括禁毒战争的危害:监禁率居高不下、非裔美国人和西班牙人社区濒临崩溃、毒品生产国逐渐堕落为毒品国家、腐败以及权力滥用的问题层出不穷。我发现自己深陷在毒品问题的泥沼中无法自拔,而且人们对这一问题的看法尤为偏执和狭隘。几乎没有人愿意涉足毒品政策的改革,许多政客将它当做“输电轨”——轻轻一碰便立即“触电身亡”。我身份独立并且富有,因此我比大多数人处在更加有利的地位,更能坚定地表明自己的立场。但我没有充分意识到自己即将遭遇的恶意反对,也没有预见到随后的反恐战争。反恐战争与禁毒战争之间存在着许多共同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