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家中采用诠释方法的翘楚,可能是伟大的德国学者韦伯(Max Weber,1864-1920年)。他把社会学定义为“一门试图说明性地理解社会行为,并由此而对这一行为的过程和作用作出因果解释的科学。‘行为’在这里表示人的行动,只要这一行动带有行为者赋加的主观意向”。See Weber(1947),p.88.请留意“主观意向”和“说明性”等词。记住,诠释学通常被定义为“诠释的科学”。此外,韦伯还是历史学家,这并不令人惊异,他就曾以为社会科学就是历史科学(historical sciences)。对他而言,“所有社会事实,均可在时间范畴内借助历史学家的方法予以理解”。See MacRae(1974),p.63.For further reading,see Bottomore(1971),pp.31ff;Bock(1979),pp.39-79;Coser and Rosenberg(1969),pp.243ff;Ryan(1973),pp.7ff;for a more philosophical discussion,see Winch(1958) and Ryan(1970),pp.127ff.Gadamer(1979),is a thorough study of hermeneutics,and Schutz(1972) takes further Weber*餾 notion of subjective meaning in social actions.然而,在人文科学中,争议仍继续存在。
不过,在此,我们瞩目的乃是历史。我们诘问的乃是历史与社会科学之间是否存有明显的区别。乍看之下,行为主义学派与诠释学派之间的区别就是这种区别,但是正如柯林伍德提出的,历史与科学之间并无分界线,上述区别不过是社会科学中两派思想间的区别。然而,令人讶异的则是历史内部也有类似的争辩。是否应对历史采取科学解释的方法,史学界存在很大争议,下一章会谈论这个问题。至于该争议的分界线(解释时应采取科学方法抑或本身特有的方法),我们应将它视为历史学的内部分歧,而非历史学与科学间的分野。See Skinner(1990),p.6.
量化解释
争议非仅限于历史哲学家之间, 它也出现在计量史学(quantitative history,或cliometrics)是否应采取统计方法方面。由于经济史本身业已接纳这种方法,计量经济史(又称“新”经济史或计量经济学〔econometrics〕)乃是出于经济学而非历史。它被定义为“探索并检验关于历史事件的假说,该假说乃是依循既定经济理论的基础框架而成”。Floud(1974),p.2.上述工作通常被视为科学家的领域,如弗拉德(Floud)认识到,检验基于既有理论而成立的假说,不是历史学家工作的通常方法。他继续说:“所谓‘新’经济历史学家目光集中在可计量的经济现象,并运用经济理论和这种现象相联系,主要原因就在于他们有意减少历史的复杂性,并聚焦于最足以解说他们研究的事件的各种现象。”Ib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