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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士,骑士

思奔:在历史与八卦之间 作者:寇研


侠士是国产,骑士是外国货,都是行走江湖、替天行道的蒙面大汉。中国侠士向来在阶级成分上一点也不含糊,很具草根精神。他们大多有个不幸童年,吃百家饭穿百家衣,遵循弗洛伊德老先生的逻辑,长大后就劫富济贫,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西方骑士则是中世纪宫廷的产物,是娱乐匮乏时代,贵族、命妇吃饱了撑的,给自己找的乐子。所以,骑士依附统治阶级,负责保安和取悦宫廷命妇,本质上属于嫉恶如仇的中国侠士见了就想狠揍的“恶少”。

酒和女人,自古都是英雄的注脚。中国侠士爱酒,欧洲骑士爱美人。两伙人的分工不同,给人的印象自然也不同。在情爱方面,中国侠士是晚熟型,有的甚至一辈子也不会熟,只有侠骨,没有柔情。经典侠士小说《水浒》中鲜少的几个女人,其命运却是一个比一个悲惨。潘金莲和阎婆惜就不说了,即便那个很有正义感,又有一身功夫还不乏姿色的扈三娘,最后也只得跟了侏儒王英。一句话,中国侠士都是正经八百的强盗,都很听妈妈的话,不和女人勾搭,唯一的消遣就是喝酒。那酒喝得也确实豪爽,一只蓝花海碗,盛的满满的,有时还会滴几滴鸡血或人血,端起碗,一仰脖,咕噜咕噜就下去了,仿佛在灌老鼠洞,然后把碗向旁边一丢,拿手掌把嘴巴一抹,铁骨铮铮地站在你面前,痛快得俨然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相比之下,骑士就有些玩物丧志。欧洲骑士电影无非是古装版的007,凡有英雄的地方,必有个火辣的性感美女。一个中世纪人若决定做骑士,除了首先为要自己取个封号,还得找个贵妇人,以便他冲向敌营或在黄昏写诗时,有个献身、讴歌的对象。堂吉诃德深谙此道,所以一切准备妥当还差个爱人时,他临时拉来一个村姑充当。这姑娘没见过他,不知他是何方神圣,但这不妨碍堂吉诃德在想象中美滋滋地意淫一把。解救危险处境中的妇女,尤其是处女,是骑士文学的常见题材,他们十年磨一剑,在太阳下做梦,在梦里流口水,幻想被拯救的小羊羔带着惊吓、感激、爱慕,在他们臂弯里幸福得晕厥。

骑士还会公开表演自己对女人的爱慕,这是主张“红颜祸水论”的中国侠士无法想象的。武术竞技中,骑士们佩带爱人的面纱,穿着爱人的衣服,呼喊着爱人的名字,冲向对方。13世纪有个“三骑士与衬衣”的故事。一位贵族为增加竞赛的趣味性,把妻子的内衣赠予三位骑士,要求他们脱掉盔甲,穿着轻薄的内衣上场比赛,前两位骑士拒绝,第三位骑士欣然从命。没有盔甲保护,他受了重伤,但他的苦肉计也赢得了贵妇芳心——这样的英雄爱情,岂止气短,简直是活脱脱一个洋鬼子版的西门庆,若遇到武松,难保不会当作“奸夫淫妇”,当场被大卸八块。

取悦女人,骑士是一等一的高手,打起仗来,却是脓包一个,简直要让梁山泊的群雄笑掉大牙。15世纪流传的一本小书,专门收录骑士的军事轶事,其中一则,法军拒绝在海上作战,理由如下:“水上作战有危险,会死人,遭遇风浪时天知道有多难受,许多人难以忍受晕船。此外,船上生活艰苦,不适合贵族……”李逵这个大老粗,一向是二话不说、抡斧就砍、砍了再想的类型,若他听到这么义正辞严的军事逻辑,想必也会惊得目瞪口呆,斧子刹在半空中,忘了落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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