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国联邦内政部于2002年编写了用于危机和突发事件项目管理的《德国危害预测》手册,并于2004年5月在德国联邦内政部成立了主要负责对突发事件进行风险管理的“联邦公民保护与灾难救助局”之后又在2009年9月修订完成了《德国公民保护和灾难救助法》,使该类项目管理法制化,从而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在项目管理中的导向作用。中国政府近年来也已经逐渐认识到:经济区域的发展需要项目管理;政府投资项目必须进行项目管理;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要靠项目管理;突发事件的应对需要项目管理;人民对改革发展的新要求需要通过项目管理来实现;项目管理能力是执政能力的具体体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内容复杂、时间漫长的项目,更需要项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