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程很漫长,他写两步再想一想,顺带还在黑板旁边的小空地上打草稿,有些地方写了很久了发现不对,还要擦掉重来。
方志从头到尾没有表现出任何不耐烦,也没有丝毫准备提醒的样子,只是站在一边静静地看着,有时候还会用余光注意一下宣墨的反应。
要不是她中途进教室,这题本来是想让她来做的,因为目前从开学考成绩来看,宣墨的数学应该是当之无愧的年级第一,老师都喜欢这样拔尖的学生。
易海蓝写得脸都皱成了菊花,才好不容易完整地写出了步骤和答案,长吁一口气后扔下粉笔下了讲台,耳边是周围的一片嘘气声,写的累,看的也累。
方志是看着他写完的,易海蓝一回座位他就评点起来:“这步多余,这步的表达方式不对,不过结果是正确的,这两步之间少了一个很重要的步骤……在这里应该把公式写出来,这是必需的,考试的时候就算算错,也可以得到一分……嗯,答案对的,不错,听一遍就懂了……”他回头看看全班,“还有谁不懂的,老实举手。”
他确信班里还有很多人没懂,但是照以往的经验看,要么是一个人举手后一片人跟着举手,要么就是干脆没一个人举手。虽然很多人没懂会让他没有成就感,但总比所有学生不懂装懂好,所以他还是希望有学生带头举个手的。
结果,真的有人举手了,而且举得毫不犹豫……
宣墨同学。
连宣墨都不懂,大家忽然觉得不懂也不是那么没面子的事情,于是一双双小爪子如雨后春笋般竖立起来。
方志表示理解不能:“宣墨,你不懂?”
“嗯。”
“哪里不懂?”
“都不懂。”
“好吧,你刚才没听我讲例题,不懂是正常的。”方志自我安慰道。
“不,我知道答案。”
“然后呢?”
“过程不懂。”宣墨顿了顿,“为什么要写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