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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为什么要立遗嘱(13)

传递财富传递爱 作者:陈凯


八、传承预案:企业家必上的一课

继承的事情,很多人认为都是家长里短,和经营企业没什么关系。

但是,当企业老总、股东或者高管意外死亡,在没有传承规划的情况下,会发生什么呢?

现实告诉我们,其企业可能会陷入重重困难,甚至一蹶不振、全面崩溃。

认识到这个风险的老总,应该说还是不少的,但真正敢于面对这个风险,并且做出积极预案的老总,目前看来,还不多。相关案例1:董事长突然逝世,盛通印刷上市失败

2007年10月19日,北京印刷业颇具盛名的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贾冬临遇害身亡。

贾冬临董事长的去世对企业来说,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导致公司上市失败。

据悉,贾冬临生前持有该公司3,000万股股票。由于贾冬临生前未立下任何形式的遗嘱,其继承人包括父亲贾则平、母亲王瑞金、妻子栗延秋、其女贾子裕、其子贾子成,而且其子女均未成年。

根据证监会的上市规则,拟上市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不得发生变更,现因贾冬临所持有的股份因继承发生转移,其妻栗延秋成为实际控制人。因此,在向证监会提交的申报文件中,律师认为,其妻栗延秋丧偶而未再婚,且继续承担原家庭的责任,仍应被认定为贾氏家族成员。

但至今,该公司上市计划无期限搁浅。作者解读:继承问题足以影响企业命运

盛通印刷上市计划的失败,在于证监会对拟上市企业有一条硬性规定:最近三年(创业板为两年)内公司高管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事实上,盛通印刷的教训并非孤例,我本人就亲身经历过这样一件事。

2009年,中国资本市场迎来了创业板开市的重大机遇,各路高科技企业摩拳擦掌,力图在最短时间内登陆创业板。

我所担任法律顾问的一家高科技企业就投身了这一轰轰烈烈的战斗。在所有股东眼中,登陆创业板就意味着飞黄腾达。

我向公司郑重提出了高管死亡风险预案的建议,公司老总说"认真考虑一下",然后把它丢到纸堆里了。

时隔不到2个月,公司某股东,兼副总,兼董事会成员在出差途中遭遇车祸,当场死亡。

遗憾的是,副总并没有留下遗嘱确认自己股份的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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