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怎样撤销别人的遗嘱
《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因此,只有遗嘱人高丽自己才有权撤销遗嘱,黄建作为继承人无权撤销遗嘱。
但并不是说黄建没有办法。《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遗嘱中约束黄建生育及高丽无权处分的财产等部分无效,对黄建没有约束力,黄建完全可以按自己的意愿结婚生子。
四、三妻四妾怎么办?
有人一看这个标题就笑了。
"三妻四妾,可能吗?"
不过有人还是比较理智的:
"三妻四妾,肯定打起来!"
相关案例:富豪突然离世,三"妻"五子争遗产
据报道,年逾五旬的马先生因饮酒过量死在酒桌上,由于未留遗嘱就突然离世,其身后巨额遗产的归属引发了官司。就在马先生的非婚生儿子小强(化名)将生父的原配妻子金女士告上法庭后,案情开始变得扑朔迷离--另有一个自称是合法妻子的女人携一双儿女来到法院。如今,三个"妻子"和五个孩子齐上法庭分割遗产。
马先生生前长期经营建筑、旅游等生意,在顺义区以及河北省丰宁县拥有数十处不动产,其中包括庄园度假村一座,其经营的市政建筑公司因拆迁获得了数千万的拆迁补偿款,在河北还承包有数千亩的林地,光汽车就有数十辆。2009年,马先生由于饮酒过量,在餐桌上突发疾病死亡。由于未留遗嘱,其丰厚家产如何处置,成为纠纷的导火索。
原告小强(化名)诉称,他是被继承人马先生的非婚生子,其生父马先生因病突发去世,死后留下多处不动产,以及数百万元的资产和数千万的拆迁补偿款,但是被告等人却拒绝分给自己遗产。由于小强未成年,他的生母李女士以儿子法定代理人的身份,替他将马先生的妻子金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分割马先生的全部遗产。
对于突然冒出的这对母子,金女士却称自己一无所知。她说,她和丈夫共育有一子一女,并已成年,也应当作为继承人参加诉讼。随后,金女士与马先生的两个子女也来到法院,要求以原告身份参与分割遗产。
正当法院追加完上述原告准备安排开庭后,仅隔数日,又有一名田姓中年妇女也带着一儿一女来到法院,声称自己才是马先生的妻子,强烈要求参加到遗产继承纠纷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