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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亲爱的,我为你立了一份遗嘱(6)

传递财富传递爱 作者:陈凯


田女士说,她与马先生为合法婚姻关系并领有合法的结婚证书,双方共育有一女一子,因此要求作为马先生的合法配偶以及两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参与遗产分割。

据悉,马先生1999年与第一任妻子金女士调解离婚,两人于2002年10月复婚。但就在婚姻续存期间,马先生却拿着最初的离婚调解书与田女士于2003年2月在河北承德又登记结婚,后生下一双儿女,但尚未成年。而马先生与小强的母亲李女士虽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但却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还生下了小强。马先生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目前其各继承人也尚不能清点所有的遗产,富豪究竟留下多少遗产还等待法庭的进一步查明。

作者解读:重婚无效,小二小三"钱途"堪忧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重婚无效。而且,无效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无效。

这是什么意思呢?

就是说,重婚的人,即使手里拿着结婚证,但是一经认定为无效婚姻,她们老公赚的钱,就不会有他们的份!

有人说,那就平时多要点。

这也有风险,因为老公挣的钱,是家庭的共同财产,没有经过正妻的同意,擅自赠与他人也可以被撤销。

所以从本案案情看,尽管田女士并没有破坏他人婚姻的想法,对婚姻的无效也没有过错,但重婚无效的后果,已经让她的经济利益受到莫大的损失。核心提示:受骗妇女可以提出侵权赔偿诉讼

新闻报道里的这种情况不少,这些"无知少妇"们,被男人欺骗结婚以后,真是有苦说不出。

这种欺骗,导致了受骗妇女的精神伤害,而且破坏了社会的公序良俗,应当予以惩罚。

人都不在了,怎么惩罚?

我的建议是,可以从欺骗者的遗产中支付侵权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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