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洋联盟还没有哪一个成员提出过如此全面的联合行动——实质上是先发制人行动,也没有哪个成员表示过准备根据自己的判断单独行动。
在实际操作层面上,中国领导人建议的合作在许多方面都比大西洋联盟更为紧密,也更冒险。他们要执行的是前面章节讲过的进攻性威慑战略,其特点是并没有成立正式组织或规定长期义务。意见一致即可共同行动,但如果意见出现分歧,大家便各行其是——中国即使在危急时刻也不肯放弃独立自主。尽管中国对美国的一些具体政策提出尖锐批评,但仍然坚持和美国联合行动,这表明中国认为与美国的安全合作势在必行。
中美关系正常化成了迈向共同全球政策的第一步。从1971年7月的秘密访华开始,中国关于关系正常化的条件一贯而又明确:所有美国军队撤出台湾,取消和台湾的共同防御条约,只同北京政府建立外交关系。这些都包括在《上海公报》所载的中国立场中。理查德·尼克松和杰拉尔德·福特两位总统都同意了这些条件。尼克松表示要在他第二任期内予以落实。尼克松和福特都强调美国注重台湾问题的和平解决,包括要继续向台湾提供一定的安全援助,但水门事件的发生及其影响使得他们没能履行承诺。
卡特总统上任不久即重申尼克松在1972年2月对周恩来作出的关于台湾的一切保证,他不受党派影响坚持这一外交政策,实在非比寻常。1978年他提出了实现中美关系正常化的具体方法,以使双方都能维护各自的既定原则:重申尼克松和福特接受的原则;美国发表声明强调致力于和平改变;中国默许一定的美国对台军售。卡特在和中国大使柴泽民的谈话中亲自提出了这些办法,他威胁说如果美国不对台湾出售武器,台湾将被迫自行发展核武器——好像美国无法影响台湾的计划或行动似的。
最后,卡特邀请邓小平访问美国,这就为关系正常化设定了最后时限。邓小平没有反驳美国关于期望台湾问题最终和平解决的声明——尽管中国长期以来一直拒绝就此作出任何保证。邓小平对布热津斯基强调说,中国的立场不变,“解放台湾是中国的内政,外国无权干涉”。
关系正常化意味着美国大使馆将从台北迁至北京,北京的外交官将取代台北在华盛顿的代表。作为回应,美国国会于1979年4月通过了《与台湾关系法》,把美国对未来的担心化为对美国有约束力的法律。当然,它约束不了中国。
在美国和中国各自的需要之间达成的这种平衡说明了为什么有时模棱两可对于外交来说不可或缺。正常化靠一系列的模棱两可维持了40年,但不可能永远如此。推动两国关系继续前进需要双方的远见卓识。
邓小平对美国作了规劝之后,开始进入实际操作阶段。他不肯坐等美国的决定,而是在任何可能的地方——特别是东南亚——努力构建他所倡导的政治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