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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不起的盖茨比》第三章(14)

了不起的盖茨比 作者:(美)斯科特·菲茨杰拉德


停顿了一下后,他深吸一口气,直起身板,用坚定的语气说:“可以告诉我哪里有加油站吗?”

至少有十来个人(其中有几个比他稍微清醒点)向他解释,轮子跟汽车已经分离了。

“倒车,”过了一会儿,他提议,“把车子正过来。”

“可是轮子掉啦!”

他犹豫了一下。

“试试也没关系吧。”

汽车喇叭的尖叫声达到了高潮,我转身穿过草坪回家去了。我回头张望过一次。一轮圆月照在盖茨比的别墅上,夜晚同以往一样美好,花园也依旧灯光璀璨,欢声笑语却已经消散。一股突如其来的空虚仿佛从窗户和硕大的门里涌了出来,让主人站在门廊上的身影显得茕茕孑立,他正挥动手臂做出正式告别的姿态。重读我写的这些文字,我觉得可能给人这样的印象—几星期里相隔的三个晚上发生的这些事情,令我完全沉浸其中。其实不然,它们只是一个繁忙的夏天里几件偶然的小事,过了很久之后,我对它们还远远不及对自己的私事那么关心。

大部分时间我都在工作。每天早晨,我匆匆沿着纽约南部摩天大楼间的白色缝隙赶到正诚信托公司去上班,太阳照在我身上留下向西的影子。我跟其他职员和年轻的债券推销员打成一片,一起在阴暗拥挤的食堂里吃午餐,小猪肉香肠加土豆泥,还有咖啡。我甚至跟一个会计部的女孩有过短暂的恋情,她家住在泽西城。不过她哥哥对我一副鄙夷的神色,所以趁她七月份去度假,我就无声无息地和她告吹了。

我一般在耶鲁俱乐部吃晚餐。不知道为什么,这是一天中最令我沮丧的事情。然后我就上楼去图书馆,认真地研究一个小时投资和证券。我周围通常会有几个吵闹的人,但他们从来不进图书馆,所以这里是个工作的好地方。之后,如果夜色宜人,我就沿着麦迪逊大道散步,经过那座古老的默里山餐厅,再走过三十三号街,来到宾夕法尼亚车站。

我开始喜欢纽约了,喜欢夜晚那种奔放冒险的情调,喜欢川流不息的男男女女,喜欢车水马龙让双眼应接不暇的感觉。我喜欢走在第五大道上,从人群中挑出风情万种的女人,想象着几分钟之内我便进入她们的生活,而且不为人知,也没有人反对。有时候,我会设想自己跟随她们回到位于隐秘街角的公寓。她们回过头来冲我一笑,然后走进门里,消失在温暖的黑暗中。在都市撩人的暮色里,我有时会感到一种难以排遣的寂寞。在别人身上,我也发现了同样的情形。那些可怜的年轻职员,在橱窗前徘徊游逛,直等到独自一人去餐厅吃顿晚餐。黄昏里的他们,如此虚度着夜晚和一生中最令人心碎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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