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大妈”满心欢喜地站在那里,准备接过抚养我的工作。“大妈”很清楚,作为我的抚养者,她一下子又成了全家的权力中心,地位非同小可。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又回来了,催促着她:“去接近斯坦利,总有一天他会大有用处的。”
她经常准时准点地给我喂牛奶、喂糖水,有时甚至专门为此把我叫醒。但在我真正饿的时候,她却从不喂我。她从来不管我情绪如何,状况如何,总是会不容置疑地要教育教育我。而我也遗传了她的“意志”(人们常说的隔代遗传),所以在婴儿时期,我和她也常有龃龉。
“大妈”的第三任丈夫阿瑟·基尔帕特里克,就是我们的“老爹”,常常早上五点种就去当地一家炼油厂做工了。他是一名爱尔兰橙带党员,对民主党人和天主教信徒(他称之为“舔猫人”)极为反感,但其实他天性善良,待人也很友善。每晚收工前,他都会把斯坦利的油箱加满油,以便父亲能开车到博尔博亚弹钢琴。
“老爹”婚前一直都很节俭,我想正是他那笔不小的存款吸引了“大妈”吧。他不仅挺过了“大萧条”时期,还一点一点积攒了不少钱,还清了房贷,还存了笔可观的养老储备金。他们在莱克伍德的家还是很不错的,灰泥白墙,看起来就像一个糖霜覆盖的蛋糕。“大妈”总爱拿确有把握的事情打赌:这所大房子附带三间复式出租房,真是个安家的好地方。她喜欢的就是安逸舒适的生活。
她当然需要安逸。六岁那年,她的妈妈在生她妹妹赫米时难产死了。她的爸爸乔治·格里藤登在加拿大铁路公司工作,常年在外。在为妻子的坟墓添上最后一抔土后,便把两个女儿送到附近的修道院。从此,两个孩子就由修女们抚养了。“大妈”在那儿待了八年,赫米则待得更久。
在修道院里,她们常常食不果腹。要是一不小心尿床了,还会被关进橱柜里三天。修女们对这对小姐妹很是严格,要求她们举手投足都要像“淑女”一样,还向她们整日灌输天堂如何美好,地狱如何残酷。修道院长对她们说:“你们每天都要拒绝撒旦的引诱。”不过在“大妈”看来,自己是没资格进入天堂的,还不如赶紧抽身逃离这个地狱似的修道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