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监督机构
考点十八 监事会和监事会制度监事会是公司制企业的监督机构,是指以检查监督公司的财务及业务执行状况为目的而设立的公司机关。
监事会制度是根据权力制衡原则由股东选举监事组成公司专门监督机关对公司经营进行监督的制度。
一般情况下,公司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监事会是公司内部的专职监督机构。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以出资人代表的身份行使监督权力,其监督具有如下特点:一是监事会的完全独立性。监事会-经股东大会授权,就完全独立地行使监督权,不受其他机构的干预。董事、经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二是监事行使监督职权的平等性。所有监事对公司的业务和账册均有平等的无差别的监督权。
(2)监事会的基本职能是监督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以董事会和总经理为主要监督对象。
(3)监事会监督的形式多种多样。监事会的监督形式有:会计监督和业务监督,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等。考点十九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的组成、性质、职权和运行规则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的组成、性质、职权和运行规则如表2-10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