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西方的神学家都不得不沉思先定论和自由问题,因为所有西方的宗教经文都主张上帝创造或造成一切。正如我们在第2章所见,这是思考恶时要特别关注的问题。在那里,“恶的问题”被描述为至善的上帝如何能造成恶的问题。现在我们可以看到,“恶的问题”的关键是自由问题。如果人类是自由的,那么对许多恶作出解释就容易了--因为在那种情形下,恶的原因就是我们,而不是至善的上帝。但是,如果如《圣经》所述那样,是上帝创造并造成了一切,那么上帝无疑也创造了我们的人类行动。包括人类的罪--那样似乎我们又回到了原点。一个至善的上帝怎么能使我们或让我们自由地犯罪呢?
下面的选文出自圣奥古斯丁,概述了自由问题以及一个针对它的基督教方案。上帝把人造成自由的,因为他是至善的,而自由行动要好于不自由的行动。不过,既然自由允许我们犯罪,那我们就要对把恶带入世界负责。
圣奥古斯丁,《论意志的自由选择》①
1. 上帝为何给人意志的自由,既然人正是藉此而犯罪?
伊阿丢斯:若可能的话,现在请向我解释上帝为何给人意志的自由选择,因为人若没有接受这一赐予,就无法犯罪。
奥古斯丁:你确信是上帝给了你认为不应该给与人的东西吗?
伊阿丢斯:就我对第一卷中的讨论的理解,我们拥有意志的自由,而如果我们没有这种自由的话就无法犯罪。
奥古斯丁:我也记得,我们弄清楚了这一点。但我要问的是,你知不知道,我们所拥有并显然使我们能够犯罪的能力是上帝赐予我们的吗?
伊阿丢斯:我想没有别人。因为我们都是从他而来,我们犯罪,我们受罚;我们行义,我们得赏。
奥古斯丁:我还想问,你是清楚地知道这一点呢,还是凭权威愿意相信它,而实际上对它一无所知呢?
伊阿丢斯:我承认在这个问题上我起先相信了权威。但是,凡是善的,都来自上帝,一切公正之事都是善的,而且惩罚罪人、奖赏行义之人,这些都是公正的,还有比这更真实的吗?由此可以断定,罪人遭祸、义人得福,都是由于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