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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老李奋斗史(22)

李鸿章传:一个英国记者四十年中国生活札记 作者:(英)约翰·奥特维·布兰德


早在外国商人渗透到中国的经济领域之前,中国官员就已经形成了一个投资习惯,那就是将自己的钱用于开钱庄( 就是中国的国内银行 ),开当铺,购买粮米、不动产和值钱的古董等诸多方面。因为依靠着这些投资方式,他们可以获得可观的利润。在经营人员的选用上,他们一般在这些行业选用自己的亲戚朋友,不过从事这些行业的风险在于它极易被统治阶级强行没收,也极易在民众冲突中遭受损失。在以上这些赚钱和投资的种类繁多的活动中,经营者从不将自己的收入或损失向外公布,这是由于在中国,对于商业经营,既没有萨默塞特议会,也不曾存在收入税监督人员。更重要的是,李鸿章处事相当谨慎,他如同一个精明的农夫,从不将自己所有的鸡蛋盛放在一个众人关注的篮子里,这种篮子就类似于“中国商人运输公司”或“北京企业联合组织”这样名声显赫的企业。通常,中国传媒声称对于李鸿章利用日本侵华战争中大发横财已经得到确切的消息,而且他本人在国内的不动产和当铺行业也投入了相当大数目的资金。那本传记中就提到了有关他个人财产的一些特别的内容,倘若只是因为他的众多无视这些假资料的存在且四处传播的亲属在一定程度上或许曾从李鸿章的商业活动中受益,或者他们相当了解李鸿章的做事方法的话,这样一来,我们就应该对这些资料加以关注。这些资料是这样记叙的:

在西方国家中,如同向别人提供小规模贷款的人,抑或用好听一些的词语来称呼,这些人就是小笔金额的借贷者,在普通大众眼里,他们是会遭到轻视的。原因就是,在大家的眼里,他所获得的财富是得自对借钱人血汗的压榨。这就是“当铺老板”在西方国家颇遭人厌的原因。

然而,我要说明的是,在众多人眼里,我就是拥有中国大多数贷款的官员,对此,我可以相当确定地说,他们对事实存在着过于夸大的倾向。事实上,我本人对在一些省份建立这样的机构是相当感兴趣的,而且,我并不认为利用这样的机构获得利益是令人羞耻的事情。另外,我对于自己可以用这种小额贷款的方式向穷苦者伸出援助之手,或者让他们以抵押货物的方式获得需要的资金,或者让他们靠着自己的劳动或一句承诺之语而获得资金,我都深感欣慰。在此,我并不想替自己涂脂抹粉,不过,当一个人的名誉遭到攻击时,他就要利用自己的权力来保护它们,这是他应该尽的责任。因此我要说,尽管我利用自己的贷款从中获取了相当可观的收入,但我并不认为这些收入是我强取豪夺的结果。

我承认,事实上,我在各省都放有大量的贷款,甚至在朝廷里也有我的贷款,不过,当我成为朝廷最大的债权人的时候,随之而来的是我的个人声誉的受损。这是毋庸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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