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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柴思事件》(34)

法兰柴思事件 作者:(英)约瑟芬·铁伊


“就像任何跟她一般年纪的女孩,”哈勒姆说,心里还在想着这个问题,“没有什么是对她不利的。”

“所以你不会靠眼睛的颜色来判断人。”罗伯特随口说道,脑子里还在想着那个女孩。

“哦!我当然会!”哈勒姆惊讶地说,“相信我,据我所知,一种特别的婴儿蓝能说明某人有罪,哪怕他没有开口说话。有那种颜色的眼睛的人,个个都是能言善辩的说谎者。”他停下来吸了口烟,“仔细想来,杀人犯也是这样--虽然我见过的杀人犯不多。”

“你提醒了我,”罗伯特说,“以后要和有婴儿蓝眼睛的人保持距离。”

哈勒姆咧嘴笑了。“只要你小心看好钱包就不会有事。所有婴儿蓝眼睛的说谎者只对钱有兴趣。他们只有在圆不了谎时才会动手杀人。真正的杀人犯的标记不是眼睛的颜色,而是眼睛在脸上的位置。”

“位置?”

“是的,他们眼睛的位置与众不同。我是说,那两只眼睛,看起来似乎应该长在另一张脸上。”

“我想你刚才说过,你见到的杀人犯并不多。”

“是不多,但我仔细研究了所有案子的档案和照片。我很奇怪为什么专谈谋杀的书没有一本提到过这一点,这太常见了,我是说那种不相称的位置。”

“所以,这完全是你的理论。”

“是的,是我自己观察的结果。你有时间应该试试,很有意思。我现在有地方去实施这项观察了。”

“你是说在大街上?”

“不是,还没那么糟糕。是在每一桩新发生的谋杀案中。只要照片一到,我就对自己说:‘看!我之前是怎么说的?’”

“如果照片上那个人眼睛的位置很合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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