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走到窗前,站在那儿看着远处在闪光的雾气里朦胧的烟囱顶。他虽然还没到身无分文的地步,但也的确有很长的时间一直在期盼找份工作。求职并不顺利。好像在英国,对在马厩工作感兴趣的人远比需要的多。驯马这一行是随着爱马人的增多来扩大规模的。过去那些当过骑兵的人吃了败仗后,对生活失去了兴趣。但他们现在仍旧强壮活跃,仍旧喜欢马。只要嗅到哪个马场有一个空缺,他们就会蜂拥而至,把马厩的入口围个水泄不通。
除此之外,他不想混日子。即使对修路工程感兴趣,你也不愿意日复一日只做铺路的活儿吧。
他试着联系了几个地方,但没有一个地方会对一个既没有推荐信、腿又有些瘸的陌生人感兴趣。他们怎么会对他感兴趣呢?他们有权选择英国最优秀的人为他们做事。当他提到他在美国驯马的经历时,好像更没希望了。“哦,那种放牧的马!”他们说。但说到那种马时,他们的语气还是很和蔼、很有礼貌的;当他再次回到英国,才想起他家乡的人有多么礼貌--他们想方设法地想告诉他:这种西部牛仔训练马的方式并不是他们想要的。但既然他们不公开说,他也不便解释说他们的方式也不是他喜欢的。总之,没有任何用处。在这个国家,他们必须先了解你的背景,才会决定是否录用你。在美国,这方面是不同的,人们经常搬家。但是在英国,一份工作可以做一辈子。你是否会被看重取决于你有多大能耐。
当然,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就是再次离开这个国家。但是真正难以逾越的障碍是他不想走。现在他既然已经回来了,他认识到当初他漫无目的地流浪的时候,他所想的就是,无论道路有多漫长也要重回英国。现在他回来了,不是经由迪耶普,而是经由拉斯克鲁斯一直向东。就是这样。当他发现了马,他已找到了他想要的。但是在新墨西哥州和文法学校,他都没有这种“归属”感。他只是比较喜欢新墨西哥州,仅此而已。
现在他看着窗外,感觉自己还是更喜欢英国。他想在英国的草地上,在英国葱翠的环境里和马儿待在一起。
无论如何,如果你破了产身无分文,那么离开这个国家,远比进来要困难得多。有一天,他在肯文街里奥饭店和一个人同桌吃饭--这个人十八个月来试了很多地方,希望弄到身份卡。“身份卡!”这个小个子模仿着那些人吼道,“这就是他们要说的所有的话。你的身份卡在哪儿?如果你碰巧不是‘餐馆业联合工会’的会员,你甚至都没资格帮服务员摆餐台。我就等着看这艘船在他们手里沉没,就因为船上没有哪个伙夫有身份卡,没人能做抽水的活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