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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怅望山河》与水争地到退田还湖(1)

怅望山河 作者:朱幼棣


087 与水争地到退田还湖

有人认为,南有洞庭,北有荆江分洪,再加上坚固的大堤,基本上可使荆江无虞。

问题是,由于过去几十年里,荆江分洪区的闸门实际上只打开过很少几次。分洪区在管理上失控,大量居民移居到荆江分洪区内,其人口从解放初期的15万增加到50余万。盖房建楼,使分洪区在真正大水时,很难再打开闸门蓄洪。--而这些都是水利部门滞蓄洪区行政监管上的问题。

围湖造田从古至今都是“农田水利工程”。垸田实际与长江下游河湖地区圩田十分相似:即在江湖沿边浅水处,以堤防隔开外水,在堤内广辟农田,种植庄稼,并建沟渠,形成独立的水利系统,通过堤上的闸涵引水灌溉和排涝。

“两湖”的垸田最早出现在南宋时期。长江中游江汉地区是阻止北方金与元南下的军事要地。半壁江山,国家的财力不足以维持大量军队,屯兵需要土地,围湖屯垦简单易行。虽不与民争地,但与水争地,冲毁堤垸也往往在所难免。战乱之后,人口锐减,人地关系得到了调整,围垦也自然从湖区退出了。

对洞庭湖的大规模围垦,实际上开始于明末,清代前期一度进入高潮。后意识到洞庭湖蓄水能力减弱带来的危害,多次进行了调整。

乾隆十二年(公元1747年)湖南巡抚杨锡绂提出:过分围退湖泊将危害防洪大堤。当年四月朝廷采纳了他的意见,下令“查洞庭湖虽曰巨浸,然以受各省之水,堤垸均系沿湖受水之地渐次围成,所谓与水争地也。……除现在已圈堤垸外,其余沿湖荒田圈筑者,即行禁止,不许再行筑垦,致妨水道。”(《清高宗实录》,第十二册,中华书局)次年,湖北巡抚彭树葵也上奏请求禁止围湖垦殖,以保留湖泊水面和容积以防蓄洪水,并指出:“人与水争地为利,水必与人争地为殃,川壅而溃,盖自有矣。”乾隆五十二年(公元1788年),荆江大堤溃决,酿成巨灾。经查与荆州的一个江心洲围垦有关,次年重申围湖禁令。嘉庆、道光年间又一次重申。(周魁一:《水利的历史阅读》)

围垦的前提是自然淤积,后来又出现了人工促淤围垦--而且,这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湖区的沉积量远远超过了湖盆的沉降。特别是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战天斗地,向荒滩要粮,要洪水让路。仅在解放后的十多年中,就一口气围湖造田1400多平方公里。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洞庭湖和南洞庭湖北部,正在向沼泽化演变。

1989年,长江中游遭受特大洪水,一时洞庭湖、鄱阳湖浊浪滔天。870多座圩堤决口,400多万间房屋倒塌,150万人无家可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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