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伺机下手的贼》(18)

伺机下手的贼 作者:(美)劳伦斯·布洛克


呃,慢着。事实上并不是完全如此。我搬进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壁炉两旁做了一个嵌入式书柜--偶尔有人来访时,她必然会问起那个壁炉真能用吗。不,我解释,壁炉退休了。几年后,我做了第二个改动--在卧室壁橱后面做了个隐藏式小夹层。我偷来的东西就先放在那里,再设法慢慢处理掉。我紧急救命的钱也放在里头,有五千到一万美元现金,还有两本护照,其中一本是真的,另一本则伪造得相当高明。

此外,当然,我还收藏了一些凿子、探针和某些物品,还有随便你怎么称呼的东西,人们通常称之为盗窃工具。除非你有锁匠执照,否则仅仅持有这些工具,就足以让你去纽约州北部的监狱去当州长的客人。偶尔我也会想着该去取得一份锁匠执照,只为了避免因持有盗窃工具而被捕,但受理证照的人如果在申请书上看到我的名字,可能会暗自偷笑,说这根本不可能,或至少我认为他们会这样;或许发执照的部门不会去比对一份曾被定罪的大师级窃贼的名单,而如果他们这样做,那我就得说这个制度有瑕疵,这不是太令人震惊了吗?

我冲了杯咖啡喝掉,然后走到壁橱去拿防风运动夹克,八点左右我下了楼,走到西七十二街和百老汇大道口去搭乘IRT西城线地铁。我两手插在夹克口袋里,裤子口袋里则装着我的盗窃工具。

我以性命发誓,我真的没法解释为什么。

我猜一定是习惯成自然。我正要去工作,即使我知道工作内容完全只限于事先勘查。但人们去工作时会随身带着吃饭家伙,而我恰恰就是如此。

在去地铁站的路上,我才明白过来。我考虑过要回家把那些工具放回原处,然后又觉得为此专门跑一趟也太蠢了。没有人会把手伸进我口袋里,唯一可能的就是我自己。我不会做任何非法的事情,所以也不会让警察有理由搜我的身。我又不是在后裤口袋里插着一把装满子弹的枪满街乱跑。我身上带的是盗窃工具,仅此而已。

河谷区属于布朗克斯,但如果你不知道也不必觉得羞愧。他们用尽一切办法守住这个秘密。在报纸分类广告的售屋信息里,河谷区的求售房屋清单自成一区,就跟在曼哈顿后头。

地铁驶到了曼哈顿北端,轨道开始升上地面,因此如果你望向窗外,可以看着列车穿越哈林河,辗过国王桥,进入河谷区。如果你真的望向窗外,绝不会看见一个广告板宣布“河谷区--布朗克斯的一部分,且引以为荣”!这么个句子可真是绝妙的广告用词,但目前为止,还没有人急着要加以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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