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伺机下手的贼》(39)

伺机下手的贼 作者:(美)劳伦斯·布洛克


我按部就班搜查了她的三个房间。等我打算结束工作时,得到了下面的收获:一对耳环,上头看起来是红宝石和钻石,镶在绝对是黄金的耳环座上;一块晚宴表,瑞士格劳宾登的,表面和表带是白金做的;还有个漂亮的吊饰手链,上面有八个或十个不同动物形状的吊饰,外加十五个作为吊饰的金币,都不是什么值钱的古钱币,但就像手链本身,值钱的是黄金部分;另外,在她冰箱的冷冻柜里,除了有许多牛排、排骨和烤肉能让阿特金斯博士地下有知也颇感欣慰外,还有一个棕色的牛皮纸银行信封,里头装着二十、五十和一百美元的钞票,共一千两百四十美元。

当然,她的首饰不止这些。有个高中毕业纪念戒指,是黄金和缟玛瑙做的,也值点钱,还有一堆耳环和手链。还有个金链子附了盒式小坠子,里面有男女各一张照片,我想是芭芭拉·克里雷的父母。

纯粹从金钱的角度衡量,这些东西都值钱,都该拿,但我已经发现自己倾向于去权衡一件工艺品的金钱价值和它对物主可能有的情感价值。为什么要剥夺这个女人的高中纪念戒指和她的盒式小坠子,只为了这两件东西能为我换来的区区几块钱?这对她的伤害会远远超过对我的帮助,好像不太应该。

这会儿如果我偷的对象不是芭芭拉·克里雷,而是--比如说--伊丽莎白·泰勒,考虑的物品也不是一个高中纪念戒指而是条钻石项链,我才不管那是不是她此生最爱的前夫理查德·伯顿送她的,且她每次看到这项链时,紫罗兰色的双眼总要含泪。不过我在克里雷的首饰盒里没看到什么价值连城的珍珠,所以我拿了刚刚提到过的东西,留下其他的。不是我有良心,也不是天性善良,只是比例问题罢了。

我一边搜寻一边整理,等搜过整户公寓,我确定自己把一切都恢复成了原状--当然除了拿走了几件我刚刚提过物品之外。我临走又看了一圈,把客厅里的灯一一关掉,拉开天鹅绒窗帘,才刚弄好,就听到楼梯上的脚步声。

见鬼。

我快速穿过整户公寓,关掉厨房灯,把床头灯捻熄。脚步声在二楼停了下来,而有那么一刻,抛开逻辑不谈,我还是期望楼梯上的不是芭芭拉·克里雷,而是某个打算半夜拜访J.菲尔德茅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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