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伺机下手的贼》(44)

伺机下手的贼 作者:(美)劳伦斯·布洛克


他留下了一片可怕的混乱。我猜想他刚刚制造的噪声是因为想寻找可偷的东西而衍生的副产品;他占到了性欲的便宜后,还想再顺带捞到金钱上的便宜。

她的黑色手提皮包被他摔在地板上,里头的东西撒了一地。我捡起一管口红、一把梳子,她的支票簿和一串钥匙,放回手提包里。她那个有烫金的绿色法国制皮夹被扔在角落里;我捡起来,看到她的驾照被半抽出护套,猜想他是因此知道她的名字。驾照上印着她的名字是芭芭拉·安·克里雷,生日显示她今年三十二岁,照片里是个深色头发的漂亮女子,露出任何人面对车管所摄影师给你拍照时会有的胜利笑容。

我拿着那个皮夹,走过她被脱下的那堆衣服,来到床边。她四肢大张躺着,头歪向一边,嘴巴张着,这副模样绝对不会让她多体面,不过毫无疑问是同一个人,我想着她若不是那么惨,应该会好看一点。她全身赤裸,我觉得有点困扰,于是冒着吵醒她的危险,用床单盖住她。不过当然没惊醒她。她还活着,呼吸深而均匀,几个小时内都不会有醒来的危险。

我检查了她的皮夹,看到他没拿走信用卡,她的金融卡也还在。除非他知道她的个人识别密码,否则无法用金融卡去自动提款机取钱,不过他还是可以不顾一切地把卡带走,所以我很高兴他没拿。在我来看很明显,他是业余的,不是真正的小偷。有些小偷在偷东西时若遇到女人会强暴对方,不是因为他们喜欢强暴,而是因为刚好碰到对方让他们看上眼了,所以不管不顾。同样,也有某些强奸犯占了女人便宜后,又觉得或许也可以顺便捞上几个钱。这个男人属于后一类,这是为什么她的信用卡没被拿走,但这也是为什么整个地方会被翻得那么乱;这些都是强暴的一部分。

而当然,她的皮夹里没有钱了。

我把她的皮包收好,皮夹放进去。我把翻倒的各个抽屉拾起,收拢里头的东西,然后把抽屉归回原位。原来我放弃没拿的首饰,他好像拿走了一些,不过我很高兴看到他没拿走有她父母照片的那个小盒子吊坠,只是她的高中纪念戒指被拿走了,这个王八蛋。

在浴室里,他往墙上摔了两个瓶子,但其中一个是塑胶瓶,所以没破。我清理掉那个破掉的瓶子,把玻璃碎片捡干净,免得她被割伤。我找到他启动后又摔在地板上的雷明顿女式剃毛刀,毫无意外地发现坏掉了。粉红色的塑料外壳已经裂了,我拧动开关,没有动静。我扔进垃圾桶,然后又改变主意,用纸巾包起来,塞进我的外套口袋。

我尽量把屋里收拾干净,只差没跪下来刷地板了。然后我进卧室看她最后一眼,我已经不知道有多久没这么接近裸体女人了,但我只感到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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