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她很美。神秘东方的一切,而且她穿的那种丝绸长袍真是快让我发疯了。我想那衣服是叫做旗袍。”
“没错。”
“我唯一确定的是,我只想钻进她那件旗袍里。我想邀她出去吃晚餐,可是不行。”
“为什么?”
“她完全不会讲英语。我是说,即使我能设法让她听懂我的话,甚至如果她愿意隔着餐桌坐在一个有圆眼睛的外国佬对面,那顿晚餐会是什么样子?”
“不知道。你筷子用得怎么样?”
“我指的是交谈的部分,伯尼。我们甚至没法闲聊几句。我还在考虑要学中国官方的国语。”
“别闹了。”
“唔,学起来会很方便。中国的人口一直在增长,其中某些人会需要律师。你不认为如果他们找个懂他们语言的律师,会觉得比较自如吗?”
“如果他们一开始就找个中国人律师,或许会更自如。”
“你说得没错,该死。我想学中文的唯一原因,这样我就可以跟那个女招待说话了。老实说,我觉得她喜欢我。”
“哦?”
“每次我来这里,”他说,“她就要把那些冗长的废话从头讲一次,教我怎么泡茶。我一星期来这里三四次,所以显然已经知道该怎么泡茶了。那为什么她每次都要从头讲一遍?我猜想是她喜欢和我在一起。”
“有可能。”
“不然还会有什么解释?”
“也许她下次就忘记你来过了,因为她觉得所有白人看起来都长得一样。”
“你这么认为?”